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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傳浦免死保證! 謝揆權力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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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七日專電)行政院長謝長廷向瑞士保證軍火商汪傳浦可免於死刑,引起強烈質疑與批評,比較瑞士聯邦法院的判決書發現,這些批評與汪傳浦的抗告理由,有許多類似之處。

另一方面,瑞士司法部官員對於汪傳浦獲得免於死刑保證,在台灣內部爭論不斷感到驚訝,他說,不是全案的司法程序已經結束了嗎!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定,台灣行政院長謝長廷對軍火商汪傳浦及家人免於死刑的保證是充分的,同時駁回汪傳浦抗告,排除台灣透過司法協助,取得相關事證的最後司法障礙。 

但謝長廷的保證在國內引發了各種批判,指責他根本無權保證、侵犯了司法獨立尊嚴、破壞國家體制,也有人認為應由總統出面比較妥當。

有趣的是,比較瑞士法院的判決書可發現,汪傳浦抗告的基本論點與台灣內部對謝長廷的批評,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最後都被瑞士法官駁回或未為採信。

如應保證權限問題,判決書指出,各國的法務部長、政府首長(行政院長)、總統、甚至最高法院院長都可,要看各國法律規定,並為瑞士所接受。

根據判決書內容,抗告者曾提出,根據憲法,台灣總統才擁有對死刑的特赦權力,行政院長沒有任何能力,他如不執行死刑甚可能使自己處於困境。

汪傳浦及其律師團提出應由「台灣總統」保證,並經國會通過,以及行政院長保證無效的論點,顯然是希望瑞士最高法院拒絕接受台灣的保證,使整個司法協助無法進行,汪傳浦及家人的銀行帳戶文件資料不須交給台灣檢調單位。

而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駁回了汪傳浦論點,認定謝長廷提出的汪傳浦及其家人免於死刑的保證是「充分的」。法院判決強調,沒有理由懷疑行政院長無法執行行政權力的能力;以及如需總統親自保證,下級法院審理台灣法務部長保證時,就應明確要求,下級法院顯然認為沒有必要。

瑞士官員也分析,既然台灣法務部長可以提保證,行政院長更有充分權力與地位提出。

另一位熟悉謝長廷提出保證背景的人士說,由於法務部長的保證未被瑞士法院接受,台灣只好提高層次,由行政院長出面,他無法想像如由總統親自出面為汪傳浦生命作保,會引發出何種風波。

謝長廷於六月二十四日承諾:「台灣政府保證‧‧‧,死刑沒有必要,也不會宣判汪傳浦 (及妻子兒女)等六人死刑,如仍被判處死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執行」。

文字雖然很簡明,但滿足了瑞士的要求,文意上不排除法院仍判處死刑的可能性,維護了對台灣司法獨立審判的尊重,而最後結果是,汪傳浦絕不會遭遇死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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