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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施茂林意圖影響吳俊立選情 應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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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法務部長施茂林舉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指無黨籍台東縣長候選人吳俊立勝選也可能當選無效,分明是意圖使人不當選,違反選罷法,應下台。



施茂林上午出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辦的「貪污就該停職,豈能夠再參選」座談會前,答復記者詢問時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吳俊立的情況而論,就算當選也會被停職。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吳志揚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確實有規定,直轄市長等各級地方首長,觸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者,行政院、內政部等各級行政機關可要求停職,但卻沒有明確規範地方首長沒有就任前的犯行是否也適用。

吳志揚說,如果這條條文規範的對象是指候選人之前有案底,就算已經處理、服刑也不能就任,那應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乾脆就不要讓他選」。過去的事情會不會影響民眾的信任,可交由選民投票決定,而不是聲稱以停職的方式處理。

國民黨籍立委黃健庭(台東縣)也說,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是針對在任的民選地方首長,吳俊立在擔任縣議員時觸犯司法,若以七十八條的規定界定吳俊立當選要停職,有非常多的疑義。

黃健庭質疑,既然中央選舉委員會讓吳俊立登記參選,如今卻形成「一邊讓你選、一邊告訴你如果選上會有問題」,根本是前後矛盾,且施茂林在投票日前十天,評斷吳俊立當選的適法性,已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規定,國民黨團嚴厲譴責這種做法,要求施茂林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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