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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電子收費若無法如期上路 高公局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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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四日電)台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陳建宇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示,如果國道電子收費ETC無法如期在明年元月一日上路,依據合約,高公局恐將違約,高公局仍設法與業者協商ETC車上單元OBU降價問題,並希望透過其他方式,將可能違約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安排交通部長林陵三,報告「ETC電子收費系統OBU專案報告」。

因高公局與承建國道電子收費ETC的遠通電收所簽的合約,明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營運時間二十年,不過,立法院交通委會質疑OBU價格太高,高公局還未同意核定OBU售價。

朝野立委們今天十分關切OBU究竟是否會降價及ETC是否如期上路。

林陵三並未正面回答,但他表示,OBU價格仍在審核中,未核定前,車上裝OBU情形就不會普遍。

陳建宇指出,目前遠通電收訂出的OBU價格包括新台幣一千三百元機上盒、一百九十九元安裝費、二百元押金,都是在參加甄選時就提出,並訂在合約中,而五十元的電池費並未列入合約,經過協商,遠通電收目前同意,用半年的促銷期,讓二百元押金降為一百元,五十元電池費免收。

陳建宇坦承,廠商將本求利無可厚非,但高公局站在用路人立場考慮,還是希望業者再降價,且降價時間是永遠,而非只短時間的促銷。

高公局同時也建議,遠通電收提供消費者可以採取分期付款或租用方式,使用ETC。

高公局何時能與遠通電收達成協議,林陵三及陳建宇都沒把握,陳建宇也清楚指出,根據合約,若明年元旦,高公局不讓ETC上路,高公局就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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