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法官聯手霸礦 轉業軍人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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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遼寧省建昌縣鑫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鑫源」)是一家私營企業,由於法院個別官員偽造假法律文件,夥同貸款詐騙人鄭國祥,共同霸佔沈朝平等合夥人的合法礦井,長達六年拒不歸還,造成當事人家破人亡,損失將近1000多萬元人民幣(以下以人民幣計算)。

騙取貸款嫁禍他人

據悉,沈朝平是退伍軍人,於1996年9月13日,他和鄭國祥、騰國強、周楓合夥成立了「鑫源」公司,共同經營鉛硫礦開發,法人代表是沈。

按合約規定,四人輪流經營各自生產一年,98年由鄭先開始生產,1999年由沈生產,2000年和2001年由其他兩名合夥人經營生產,自負盈虧。

沈說:「當初鄭沒有錢,只投資一個小井口,其他三個人分別投資30萬,當我們資金進去時,發現產值太低,就在附近打了個標準的大井口。而鄭的小井口作為通風口,新井口可以生產20年,儲藏量96萬噸。」

因利潤豐厚,鄭在經營期間,意圖獨佔鉛硫礦。在未告知合夥人的情況下,私自將公司改名為「建昌縣鑫源礦業開發中心」及負責人改為鄭,用假執照到西平信用社騙取了15萬元貸款。

鄭經倒賣礦產的二手販子孫旭東介紹,認識了綏中縣法院的法官董岩。在無原告,無被告,又沒有立案,法院竟然作出13個假法律文書,判其他合夥人共同償還貸款,並將礦執行給信用社。

沈說:「我沒有上過法庭,在不知情下,所有法律判決私自執行,輪到我經營時,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鄭拒交礦,私自將礦給侄兒鄭世新承包。」

公司人間蒸發 踏上漫長上告路

據悉,從1999年至今,「鑫源」不斷上告、上訪,2004年9月14日,法院開庭重審; 2004年12月2日,該院終於作出判決:「鄭個人承擔貸款償還責任,貸款屬鄭個人行為。」

2005年3月30日,「鑫源」再次申請恢復執行回轉,但綏中法院作出「本院不予受理」的決定。

據悉,「鑫源」被法院非法執行走後,使用權落在別人手中,還有公安局的人參股,礦現在是別人非法開採,沈只有每天上訪打官司,一天損失慘重。

沈說:「公司是經過國家批準,都有合法的手續,我們用不著買礦,不用貸款,我們自己有錢,鄭外債多,他貸款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他是拿汽車做抵押貸款,法院應執行抵押物,而不是我們的礦,鄭和法官等人相互勾結,就把礦執行給信用社。」

沈多次找辦案院長和法官,他們是這麼說的,法官董岩說:「你別總找我,我不是告訴你了嗎?當時的院長是曹忠,是他讓這樣辦的。」曹忠說:「我只有枉法才能升官,我不是已經升為中院副院長了嗎?沈朝平,告也沒有人管,你能把我怎麼樣,不信,你想到哪兒告,隨便,我瞧著你呢?你告到哪,最後也得我說了算……」。

母親含冤死去 家破人亡

據悉,沈的母親因兒子官司,焦急上火得腦血栓死了,妻子和孩子也因此離開了他。

沈說:「我是法人代表,把我逼成這樣,其他2個合夥人被整的更慘,現全權委託我處理,一分錢都沒有拿回來,我都47歲了,這幾年打官司都打傻了,我在部隊當過6年兵,現在看到共產黨太腐敗了,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幹這種事的,官商勾結,法院做假案。」

據悉,遼寧省的冤假錯案很多,官商勾結相當嚴重,欺上騙下,老百姓沒有活路,去北京上訪的老百姓每天都成千上萬的。如果政府不重視及徹底查處,越來越糟糕。

沈說:「現在講的那麼好聽,政府沒有辦人事,把我氣的夠嗆,都說假話,我不知去過多少次北京上訪?不是被攆出來,就是抓我,去遼寧省上訪就數不清了,我窮的一天只吃一頓飯,弄得我家破人亡,我永遠要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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