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億萬富翁被控操控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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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戴林編譯報導)近日,澳洲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在聯邦法庭以操控包裝箱市場價格的罪名起訴包裝公司維斯集團公司(Visy)。該罪名一旦成立,維斯公司及其業主–億萬富翁普拉特(RICHARD PRATT)將面臨最多4.27億元的罰款。12月21日,普拉特否認了這些對他的指控。

同為包裝業跨國巨頭的Amcor集團公司卻因向澳洲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提供維斯公司違規行為的有關信息而免遭起訴。

在澳洲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向聯邦法庭呈交的訴狀中列舉了維斯公司在與競爭對手Amcor公司之間的14項違規行為,其中包括操控市場價格。

2004年,維斯公司與Amcor公司占澳洲數十億元紙箱業97%的市場份額。據澳洲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稱,這是雙方在5年前就達成的一系列協議的結果。

澳洲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呈遞的文件稱,2000年1月,維斯公司首席執行官戴伯尼(Harry Debney)曾與Amcor總裁布朗(Peter Brown)在布朗的墨爾本家中會面,當時戴伯尼建議雙方終止價格戰。

據稱,當時戴伯尼曾交給布朗一張手寫的字條,建議雙方保持各自的市場份額,停止搶奪對方客戶的行為,保持固定的最低價格。ACCC稱,當時戴伯尼表示這項協議是由普拉特認可的。

據稱,雙方公司各派代表協商價格協議的內容。維斯公司的總經理卡羅(Rod Carroll)與Amcor公司的銷售總經理雷德勞(Edward Laidlaw)在墨爾本多次會面,雙方還利用公用電話和為實施價格操控而購買的手機進行聯絡。

ACCC稱,2001年5月,普拉特與Amcor公司首席執行官瓊斯(Russell Jones)會面,確認雙方對價格協議的認可情況。

文件中稱,自此至2005年,雙方在舉行的數次會議中,在2000年1月雙方協商為基礎上,共達成13項額外的價格協議,包括雙方每年平均價格增長幅度,及他們對某些客戶的固定價格等內容。

戴伯尼、卡羅及普拉特被列為14項指控的被告。根據交易行為法案,對於每項違規行為,每人將面臨最高達50萬元的罰款。同時,罰款亦延伸到普拉特名下的3家公司。就每項罪名,每家公司最高將面臨1000萬元的罰款。

12月21日晚,普拉特與戴伯尼發表的一份聲明中稱,他們完全否認維斯公司是反競爭的違規行為參與者。相反,維斯公司一直作為激烈的競爭者存在。競爭者相互間經常會面討論行業問題是很正常的。這種做法並不違法,也很常見。

兩人還對維斯公司的前僱員卡羅提出指責,認為卡羅在維斯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行動。他們稱,他們並未在任何情況下與維斯公司的競爭者簽署或批准過任何市場份額或價格操控的協議。

這項官司是由Amcor公司對其四名前僱員將客戶信息帶到新僱主的指控引發的。在此過程中,Amcor公司的律師發現了這些價格壟斷的證據。Amcor公司首先向ACCC匯報了價格壟斷的行為,使它免於ACCC的指控。(大紀元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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