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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坪反毒陳展館 扁毒家體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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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何瑞玲/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視察法務部調查局「反毒陳展館」,對於館內以聲光設備,及益智方式向民眾介紹政府反毒歷程,表示肯定,陳總統參觀時,除了親上「搖頭夜店」體驗區感受外,也問了海洛因等毒品的市價及近年來查緝績效。

調查局砸千萬打造

此座「反毒陳展館」位於調查局本部地下室,佔地70餘坪,是調查局耗資近千萬元打造,陳列各式毒品、設有「搖頭夜店」體驗區,館內還有清朝人吸食鴉片用的煙管,及躺臥的骨董八腳床。

主供學校團體參觀

陳總統上午10時許,在法務部長施茂林、調查局長葉盛茂陪同下,參觀「反毒陳展館」,緝毒中心主任王華富全程解說。

另外,陳總統對於館內已有260年歷史的清朝骨董八腳床相當好奇,並拿起了鴉片煙管比劃了一下。

此反毒陳展館主要是開放供學校團體參觀,調查局為了讓反毒能以更生動活潑方式呈現,花費了不少心思設計,包括裡頭設置了一整座安毒製作工廠設備外,館內也展示近年所查獲的包括毒藏鞋底、膠球夾帶等各式藏毒手法。

另外,毒品相關統計資料,也配合益智問答方式,若觸控正確,會有聲光效果秀出答案。陳總統對於調查局以平易方式宣導反毒,表達肯定,他在館內停留半小時後,隨即主持調查局調查班第42期結訓典禮。

法務部昨天也指出,明年度全國治安經費有747億,真正用在反毒上,不到3億,國內毒品問題嚴重,但經費短絀,目前是在有限人力、物力下宣導反毒,難度頗高。

幫人帶減肥藥? 運毒一判40年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國內大反毒,不少台灣人這2年改赴國外涉毒,結果許多國人替金三角毒梟運毒時,在泰北失風被捕;如最近1年來,就有15名台灣人落網,逾半被判無期徒刑,最重死刑。

統計顯示,去年10月間,關在泰國各監所的台灣人有93人,1年之後,卻增為108人,多出來的全是毒品犯,可見不少的台灣人甘冒奇險赴泰運毒。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去年11月前往曼谷監獄探視台囚,他說,迄去年在泰監的93名台灣人,8成多是毒品犯,其中7人被判死刑,另有23人無期徒刑。

至於近1年來,泰監又「新進」15名台囚,過半數被判無期徒刑受刑人,最輕也有20年,最重則處死。

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年間訪泰時曾說,台灣人一定要了解,泰國的反毒法律極為嚴厲,如持有毒品「20公克判無期」、「50公克判死」規定,國人千萬不可兒戲。

張學海也說,泰國緝毒人員查毒「超嚴厲」,譬如一輛車上某人身藏毒品,全車人都送辦,司法審判也常將乘客一併認定為從犯;同樣一間房內查獲毒品,房內人全部有事。

張學海指出,4年前于姓台灣人,受託幫人帶減肥藥,他在曼谷機場過境,被泰方查獲減肥藥含毒,一判就是40年。

吸食3、4級毒品 罰不到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K他命、FM2(強姦藥片 )、一粒眠,是時下在舞廳、PUB常見年輕人施用的第三、四級毒品,可是在政府的統計資料中,只找得到查獲數量,沒有施用人數,這是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未處罰第三、四級毒品施用者,使國內這類毒品吸毒人數成為黑數,令國內反毒工作出現漏洞。

警政署近日擬建議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應對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處罰,同時訂出完善的戒治計畫,用雙管齊下方式遏止這類毒品被青少年濫用。

K他命查獲數逐年增

據統計,我國91年查獲212公斤餘第三級毒品,92年查獲數量暴增為622公斤,93年又增加為625公斤,K他命、FM2這類第三級毒品查獲數量逐年增加,顯示其在國內氾濫的嚴重性,惟因法律規定只處罰製造、運輸及販賣者,不處罰施用及持有者,使台灣這幾年始終無法有效掌握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數目,形成犯罪學上的黑數。

1位警官便表示,當初是因為依照其他國家的立法例,及聯合國公約其使用是以醫療用途,才決定不予處罰,但如此一來,卻容易產生施用無罪而且不會上癮的錯誤觀念。

警政署認為,假如能經由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罰第三、四級毒品的吸毒者,再加上妥善的戒治計畫,才能真正有效解決K他命這類第三、四級毒品氾濫的問題,故將於近日提出修法建議。

新聞分析/防毒橫行 別無他法

記者黃敦硯/特稿

最近幾年總會在電視鏡頭前看到,徹夜狂歡的舞廳與PUB裡,一大群年輕人在舞池中搖頭晃腦,一遇警察臨檢,燈光乍亮、震耳欲聾的音樂稍歇,總是滿地無人「認領」的毒品,而被列為第三、四級毒品的K他命、一粒眠,常見其間。

政府雖意識到第三、四級毒品近年來遭到濫用,但因單純施用者依法不罰,令執行者傷透腦筋,「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特別將此列為重要議題,希望能拿出解決之道。

日前,法務部提議對這類吸毒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第1款「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的迷幻藥品者,可處3日拘留及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的規定,打算援引適用。

事實上,第三、四級毒品屬於「麻醉藥品」,而社秩法第66條的規定卻是將麻醉藥品排除在外,要強加引用並不恰當。

台南縣警局永康分局數月前就曾將1名施用K他命的男子,以社秩法移送台南地院,當時法院裁定不罰,永康分局提起抗告,仍遭駁回,法院並不認為適合以社秩法處理。

泰監台囚 1天僅有2餐飯

記者賴仁中/調查採訪

睡覺時沒有轉身空間;1天2餐,每餐一小碗粗米飯配一小撮青菜;只供應飯與水,再無其他……關在泰國監獄的台灣受刑人,過的就是這樣的生活。

早幾年,國內有媒體報導,泰監台囚受到泰國獄方凌虐,外界再三了解與訪查後,發覺沒有所謂虐待情事,但監所生活環境惡劣,也讓他們好過不了多少。

人權工作者張學海與不少台囚家屬經常保持聯繫,陳姓受刑人的妹妹說,外人難以想像,泰監連囚衣都不提供給受刑人,平時根本不管人犯穿什麼,只有家屬前來探視,為顧及「門面」,才臨時提供劣質囚衣供穿。

獄方負責供應的,只有每天2餐,每餐一碗飯、一撮菜和一些飲水,飯的米粒品質極粗劣,不易下嚥。有親人接濟的台囚,寧可自費添備吃食與飲水;沒有親人關懷的,生活艱困,所幸駐泰單位或人權團體,多少協助一些。

住的方面,李姓台囚告訴家人,一間牢房常關上3、40人,入睡時一個貼一個,連翻身都難。

日子難過之餘,一想起愛滋病犯與一般受刑人雜居一室,就讓人背脊發涼,台囚聽說,有受刑人拔牙感染愛滋,後來發病身亡;此後,大家牙齒痛,只能忍,不敢求診,更不敢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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