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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坪反毒陈展馆 扁毒家体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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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何瑞玲/台北报导〕陈水扁总统昨视察法务部调查局“反毒陈展馆”,对于馆内以声光设备,及益智方式向民众介绍政府反毒历程,表示肯定,陈总统参观时,除了亲上“摇头夜店”体验区感受外,也问了海洛因等毒品的市价及近年来查缉绩效。

调查局砸千万打造

此座“反毒陈展馆”位于调查局本部地下室,占地70余坪,是调查局耗资近千万元打造,陈列各式毒品、设有“摇头夜店”体验区,馆内还有清朝人吸食鸦片用的烟管,及躺卧的骨董八脚床。

主供学校团体参观

陈总统上午10时许,在法务部长施茂林、调查局长叶盛茂陪同下,参观“反毒陈展馆”,缉毒中心主任王华富全程解说。

另外,陈总统对于馆内已有260年历史的清朝骨董八脚床相当好奇,并拿起了鸦片烟管比划了一下。

此反毒陈展馆主要是开放供学校团体参观,调查局为了让反毒能以更生动活泼方式呈现,花费了不少心思设计,包括里头设置了一整座安毒制作工厂设备外,馆内也展示近年所查获的包括毒藏鞋底、胶球夹带等各式藏毒手法。

另外,毒品相关统计资料,也配合益智问答方式,若触控正确,会有声光效果秀出答案。陈总统对于调查局以平易方式宣导反毒,表达肯定,他在馆内停留半小时后,随即主持调查局调查班第42期结训典礼。

法务部昨天也指出,明年度全国治安经费有747亿,真正用在反毒上,不到3亿,国内毒品问题严重,但经费短绌,目前是在有限人力、物力下宣导反毒,难度颇高。

帮人带减肥药? 运毒一判40年

〔记者赖仁中/台北报导〕国内大反毒,不少台湾人这2年改赴国外涉毒,结果许多国人替金三角毒枭运毒时,在泰北失风被捕;如最近1年来,就有15名台湾人落网,逾半被判无期徒刑,最重死刑。

统计显示,去年10月间,关在泰国各监所的台湾人有93人,1年之后,却增为108人,多出来的全是毒品犯,可见不少的台湾人甘冒奇险赴泰运毒。

台湾法治促进会理事长张学海,去年11月前往曼谷监狱探视台囚,他说,迄去年在泰监的93名台湾人,8成多是毒品犯,其中7人被判死刑,另有23人无期徒刑。

至于近1年来,泰监又“新进”15名台囚,过半数被判无期徒刑受刑人,最轻也有20年,最重则处死。

法务部长施茂林今年间访泰时曾说,台湾人一定要了解,泰国的反毒法律极为严厉,如持有毒品“20公克判无期”、“50公克判死”规定,国人千万不可儿戏。

张学海也说,泰国缉毒人员查毒“超严厉”,譬如一辆车上某人身藏毒品,全车人都送办,司法审判也常将乘客一并认定为从犯;同样一间房内查获毒品,房内人全部有事。

张学海指出,4年前于姓台湾人,受托帮人带减肥药,他在曼谷机场过境,被泰方查获减肥药含毒,一判就是40年。

吸食3、4级毒品 罚不到

〔记者黄敦砚/台北报导〕K他命、FM2(强奸药片 )、一粒眠,是时下在舞厅、PUB常见年轻人施用的第三、四级毒品,可是在政府的统计资料中,只找得到查获数量,没有施用人数,这是因“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未处罚第三、四级毒品施用者,使国内这类毒品吸毒人数成为黑数,令国内反毒工作出现漏洞。

警政署近日拟建议对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法,应对施用第三、四级毒品者处罚,同时订出完善的戒治计划,用双管齐下方式遏止这类毒品被青少年滥用。

K他命查获数逐年增

据统计,我国91年查获212公斤余第三级毒品,92年查获数量暴增为622公斤,93年又增加为625公斤,K他命、FM2这类第三级毒品查获数量逐年增加,显示其在国内泛滥的严重性,惟因法律规定只处罚制造、运输及贩卖者,不处罚施用及持有者,使台湾这几年始终无法有效掌握施用第三、四级毒品者数目,形成犯罪学上的黑数。

1位警官便表示,当初是因为依照其他国家的立法例,及联合国公约其使用是以医疗用途,才决定不予处罚,但如此一来,却容易产生施用无罪而且不会上瘾的错误观念。

警政署认为,假如能经由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处罚第三、四级毒品的吸毒者,再加上妥善的戒治计划,才能真正有效解决K他命这类第三、四级毒品泛滥的问题,故将于近日提出修法建议。

新闻分析/防毒横行 别无他法

记者黄敦砚/特稿

最近几年总会在电视镜头前看到,彻夜狂欢的舞厅与PUB里,一大群年轻人在舞池中摇头晃脑,一遇警察临检,灯光乍亮、震耳欲聋的音乐稍歇,总是满地无人“认领”的毒品,而被列为第三、四级毒品的K他命、一粒眠,常见其间。

政府虽意识到第三、四级毒品近年来遭到滥用,但因单纯施用者依法不罚,令执行者伤透脑筋,“行政院毒品防制会报”特别将此列为重要议题,希望能拿出解决之道。

日前,法务部提议对这类吸毒者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6条第1款“吸食或施打烟毒或麻醉药品以外的迷幻药品者,可处3日拘留及新台币1万8千元以下罚锾”的规定,打算援引适用。

事实上,第三、四级毒品属于“麻醉药品”,而社秩法第66条的规定却是将麻醉药品排除在外,要强加引用并不恰当。

台南县警局永康分局数月前就曾将1名施用K他命的男子,以社秩法移送台南地院,当时法院裁定不罚,永康分局提起抗告,仍遭驳回,法院并不认为适合以社秩法处理。

泰监台囚 1天仅有2餐饭

记者赖仁中/调查采访

睡觉时没有转身空间;1天2餐,每餐一小碗粗米饭配一小撮青菜;只供应饭与水,再无其他……关在泰国监狱的台湾受刑人,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早几年,国内有媒体报导,泰监台囚受到泰国狱方凌虐,外界再三了解与访查后,发觉没有所谓虐待情事,但监所生活环境恶劣,也让他们好过不了多少。

人权工作者张学海与不少台囚家属经常保持联系,陈姓受刑人的妹妹说,外人难以想像,泰监连囚衣都不提供给受刑人,平时根本不管人犯穿什么,只有家属前来探视,为顾及“门面”,才临时提供劣质囚衣供穿。

狱方负责供应的,只有每天2餐,每餐一碗饭、一撮菜和一些饮水,饭的米粒品质极粗劣,不易下咽。有亲人接济的台囚,宁可自费添备吃食与饮水;没有亲人关怀的,生活艰困,所幸驻泰单位或人权团体,多少协助一些。

住的方面,李姓台囚告诉家人,一间牢房常关上3、40人,入睡时一个贴一个,连翻身都难。

日子难过之余,一想起爱滋病犯与一般受刑人杂居一室,就让人背脊发凉,台囚听说,有受刑人拔牙感染爱滋,后来发病身亡;此后,大家牙齿痛,只能忍,不敢求诊,更不敢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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