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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黨團要求解散黎明基金會 資產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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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八日電)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根據監察院民國八十八年調查報告,黎明文教基金會資金來源是國防部,且基金會的作為與當初成立宗旨不符,要求國防部依法解散黎明基金會,資產收歸國有,避免黨政軍退出媒體遙遙無期。

因黎明基金會主張基金會為民間團體,不同意將持有華視股權捐出,協助華視公共化,國防部擬對黎明基金會提出法律訴訟,要求把所持華視股權全部捐出。

台聯秘書長、立委羅志明、黨團總召集人何敏豪、副總召集人黃適卓、立委曾燦燈(高雄市)等人上午召開記者會,指依現有法令,國防部為黎明基金會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可以「設立目的與實際從事業務活動不符」接管或命令解散,質疑國防部擬打官司是「意圖包庇」。
羅志明表示,陳水扁總統擔任立委期間,早在八十二年就提案要求黎明基金會解散,但國防部遲不處理;八十八年監察院也提出調查報告,指黎明基金會成立資金研判應由國防部出資,國防部也未處理。

他說,國防部長李傑曾就黨政軍退出媒體二度拜會台聯黨團,表示會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承諾,若李傑無法達成承諾,「應下台負責」。

黃適卓、曾燦燈說,黎明基金會的成立目的為「依據反共復國國策,發展文化宣傳……,促使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願望早日實現」,應屬公益性質,卻實際經營營利事業,國防部依法可以接管或命令解散。

他們表示,基金會組織章程第八條也明訂基金會解散,除償還債務外,其餘資產都應歸還國防部,國防部依現有法令就能有行政作為。

何敏豪說,若國防部未積極處理黎明基金會,黨團將提案全數刪除總政治作戰局預算,以示懲戒。

出席記者會的國防部總政戰局副局長周彥中中將表示,國防部履行軍方退出媒體的政策沒有動搖過,但是否解散黎明基金會是法律問題,他會將立委意見帶回會法務單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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