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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党团要求解散黎明基金会 资产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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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八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根据监察院民国八十八年调查报告,黎明文教基金会资金来源是国防部,且基金会的作为与当初成立宗旨不符,要求国防部依法解散黎明基金会,资产收归国有,避免党政军退出媒体遥遥无期。

因黎明基金会主张基金会为民间团体,不同意将持有华视股权捐出,协助华视公共化,国防部拟对黎明基金会提出法律诉讼,要求把所持华视股权全部捐出。

台联秘书长、立委罗志明、党团总召集人何敏豪、副总召集人黄适卓、立委曾灿灯(高雄市)等人上午召开记者会,指依现有法令,国防部为黎明基金会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法可以“设立目的与实际从事业务活动不符”接管或命令解散,质疑国防部拟打官司是“意图包庇”。
罗志明表示,陈水扁总统担任立委期间,早在八十二年就提案要求黎明基金会解散,但国防部迟不处理;八十八年监察院也提出调查报告,指黎明基金会成立资金研判应由国防部出资,国防部也未处理。

他说,国防部长李杰曾就党政军退出媒体二度拜会台联党团,表示会落实党政军退出媒体承诺,若李杰无法达成承诺,“应下台负责”。

黄适卓、曾灿灯说,黎明基金会的成立目的为“依据反共复国国策,发展文化宣传……,促使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愿望早日实现”,应属公益性质,却实际经营营利事业,国防部依法可以接管或命令解散。

他们表示,基金会组织章程第八条也明订基金会解散,除偿还债务外,其余资产都应归还国防部,国防部依现有法令就能有行政作为。

何敏豪说,若国防部未积极处理黎明基金会,党团将提案全数删除总政治作战局预算,以示惩戒。

出席记者会的国防部总政战局副局长周彦中中将表示,国防部履行军方退出媒体的政策没有动摇过,但是否解散黎明基金会是法律问题,他会将立委意见带回会法务单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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