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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正名政策 少数部会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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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台湾政府推动正名,由于新旧行政院长政策基调有别,若干部会持观望态度;原订昨日为各部会应将有关方案报至行政院的最后一天,但有部会向行政院“探询”是否应送方案或调整内容。种种迹象显示,正名是否持续,正考验新内阁。

根据行政院1月3日函至各部会公文指出,有关正名的推动方式及时程,各部会应组成“正名推动小组”,就主管业务进行规划,于1月底前将方案报至行政院,中央部分则由行政院副院长主持跨部会专案小组,整合协调有关政策;不涉法律得由行政权自行推动者,至迟必须于总统所宣示的2006年底全部推动完成。

不过,由于新任行政院长谢长廷在就任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对于政府推动正名有新的看法,认为不该用国家资源来进行正名的运动,谢院长虽同意外馆正名有其必要,但对公务机关、国营事业的正名,则认为应采“个案”方式,而非全面推行;对学校正名,谢长廷亦持保留态度。

由于新旧阁揆对正名政策出现差异,行政院官员透露,虽然多数部会已将部会所辖的正名方案报至行政院,但仍有少数部会存“观望”态度,认为新院长既有不同指示,是否还要送出方案或是内容应有所调整;不过,行政院官员仍要求相关部会应尽速提报。

根据行政院在上月所拟具的“务实推动正名,彰显台湾主体性”报告,共列举十二项需要正名的领域,包括:一、法规部分;二、条约协定;三、中央政府机关如侨委会、中央银行英译名等;四、驻外馆处;五、政府间国际组织应尽量凸显台湾主体性并区隔两岸;六、中船、中油、中国输出入银行、中华电信、中华邮政及中信局等国营事业;七、中国农民银行、华侨商银、中钢、华视、中华票券等等中央政府投资而持股未超过五成的公司;八、包括航发会及投资成立的华航等中央政府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九、国防部所辖军事院校如陆军官校的英译名称;十、出现“中华”或“中国”字样的教育部所辖专科以上学校;十一、出现“中华”字样的海外侨校;十二、其他例如“中华文化复兴总会”、各机关出版之刊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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