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災救助、優貸 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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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風災、寒害頻頻侵襲農漁業,農委會已確定將13年未修正的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門檻大幅放寬,各級縣市現金救助門檻和低利貸款門檻,分別調降2000萬元與1000萬元,目前這波寒流受到寒害的農漁業,馬上可適用此新修訂的標準。

根據農委會通過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正案,農業產值被劃為第1級的縣市,農業因天然災害損失可辦理現金救助的門檻,由2億元以上降為1億8000萬元以上;第2級縣市,由1億2000萬元以上降為1億元以上;第3級縣市,則由8000萬元以上降為6000萬元以上;第4級縣市由2000萬元以上降為1500萬元以上。

各級縣市農損金額達辦理低利貸款的門檻,第1級縣市由原先的1億元以上調降為9000萬元、第2級縣市由6000萬元以上調降為5000萬元以上、第3級縣市則由4000萬元以上調降為3000萬元以上;第4級縣市農損金額,則由1000萬元以上調降到只要達700萬元以上,就可辦理低利貸款。

此外,個別縣市單項農作物、畜禽死亡或流失頭數、養殖水產品或林產品,辦理現金救助的門檻也調降,因天然災害單項作物和產品,無收穫面積或受害隻數,只要達整體生產面積、隻數30%以上,便可辦理現金救助,原規定為40%。

個別鄉鎮單項農作物、畜禽死亡或流失頭數、養殖水產品及林產品辦理現金救助的門檻,單項作物和產品,無收穫面積或受害隻數,則調降為只要達整體生產面積和隻數的20%以上,就可辦理現金救助。

配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正部份條文,農委會也依據最近3年各縣市農業產值,調降部份農業產值縮水的縣市救助級數,台北縣由第2級調降為第3級,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北市與高雄市則由第3級調降為第4級。

農委會輔導處長黃明耀表示,該修正案將有助於受到農業天然重創較為嚴重的小區域農漁民,獲得政府補助,由於天災難測,農委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每年提撥的預算約10億8000萬元,如果當年度農業天然災害較少,基金剩餘的預算會挪至下年度繼續使用,但以去年為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額達20億元以上,遠超過基金預算,該會就得想辦法挪用其它預算來支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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