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站出現《反分裂法》文本

網友評論「中共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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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妮報導) 正當倍受關注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即將提交全國人大會審議、外界普遍猜測草案具體內容之際,大陸某網站上出現了一份9章81條、近9千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文本,明確提出攻打台灣的9種情況。網友跟貼評論此為「中共自取滅亡的法律」。

  這份被網友貼至先鋒論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第四條稱,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民兵等武裝組織)採用武力方式制止不法勢力把台灣從祖 國中分裂的企圖: 1、台灣出現有台獨傾向的公投或修改憲法,或更改國土、國旗、國號等; 2、台灣出現實質性獨立的情況(台灣單方面宣佈獨立); 3、 台灣出現隱性台獨的趨勢; 4、台灣軍方多次越過臨時軍事停戰線,向大陸發動軍事挑釁; 5、台灣出現大的社會、政治、經濟動亂; 6、外國勢力有侵佔領 台灣趨勢或外國軍隊在台灣駐軍時; 7、超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時限; 8、台灣發展或購買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時; 9、其它可能導致台灣從祖國分裂的事 件。 」

  該「草案」第四章、第五章更明確規定了「武力反分裂方式」及「收復台灣」之後,「台灣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由於該文本行文方式頗似官方文件,有網友一度以為此為正式的分裂法草案。

  以下為部份網友跟貼:

* 哈哈~~昏頭~~中共自取滅亡的法律~是把中國推向戰爭的法律~沒有人願意殺自己的同胞!

*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人民也是中國的一部份,制定此法要不要考慮台灣民意?

* 台灣人民要倒霉。

*此法草案不行。

  1、思路狹隘,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台灣獨立是分裂祖國,其他地方獨立就不是分離祖國嗎?既然是法律,一定要窮盡我們智力能夠想到的所有可能和情形,不宜單指台灣。還要充分考慮新疆、西藏、雲南、東北等地方。

  2、思維紊亂。如果沒有把握制定反分裂祖國法,就指定一部專門反台灣獨立法即可,既可起到殺雞儆猴之功效,如果有甚麼失誤,又不至於殃及面太大,所謂船小好掉頭。我看,現在的草案就是一部道道地地的反對台灣獨立法而非反分裂祖國法。

  3、思想幼稚。法律是政治的最高境界,戰爭則是政治的極端形式。所以,二者的啟動,都必須慎重。我記得,美國憲法制定了十幾年。我決非希望耗時貽誤戰機,我是擔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4、智商低能。我更擔心我們再次進入修訂法律的怪圈,須知老是修訂某部法律,比如,憲法和黨章,只能證明我們的執政水平、執政能力甚至智商太低。跟著這樣的政府和黨幹事業過日子,心裏總是沒有底。

* 低能

* 第五十條 在兩岸交戰期間,如發生台灣軍方或外國軍隊攻擊大陸三峽大壩、上海、北京、香港,視同對中國大陸發動核攻擊,授權行政部門採取對等反擊。對發動這類襲擊的決策人、執行者按反人類罪起訴和審判。
  
汗~~好怕怕~上海,北京,我看都極有可能是台軍的目標…..到時候……

* 愛國、主張兩岸統一,是正確的。但是,偽造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來愛國、主張兩岸統一,就是病態的虛火了。

* 我以為現政府還沒有這麼低能,這是愛國流氓做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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