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州國投副總被控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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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訊】廣州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州國投)副總經理鐘強,被廣州市檢查院指控挪用公款、受賄兩罪,於昨天(11日)上午接受廣州中院庭審。這是繼今年2月廣州國投原董事長許智因受賄、玩忽職守在廣州中院受審後,廣州國投又一高層落馬。
  
據信息時報報道,昨天上午,國投副老總鐘強被指控挪用公款、受賄兩宗罪,出庭受審。在法庭上,鐘強承認受賄承包商150萬港幣;並辯稱自己受賄並沒影響到建設工程質量。

經查實,1996年,國投副總經理兼廣州國信大廈建設辦公室主任的鐘強,先後接受他人賄賂150萬港元,並用這些受賄贓款加上自己貸款,與人在香港合購了價值600多萬元 的商舖。去年,海珠區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鐘強的同案人卓剛有期徒刑。卓剛為國投屬下的企業--香港越信隆地產公司副總經理。

檢察機關還指控: 1996年7月和12月,身兼國投副總、國信公司經理、投資公司經理數職的鐘強利用職務便利,與合作公司簽訂了各類合同。又沒按廣州國投相關投資呈批手續的規定辦理,從投資公司劃出人 民幣1800萬元、從國信公司劃出人民幣1200萬元,用於投資項目做營利活動,以謀取私利。

公訴人指出,鐘強身為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在未經公司領導批准、未經公司法律室審批合同、違反公司規程的情況下挪用公款營利,數額巨大,構成了挪用公款罪。

對挪用3000萬巨款的指控,鐘強一直持否認態度。昨天,他的辯護律師也提出了辯解理由做無罪辯護。

據悉,今年58歲鐘強,廣州人,大學文化。案發前,任廣州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州國投)副總經理。2003年底,鐘強被刑事拘留;去年1月被逮捕;去年12月底被廣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報道稱,昨日庭審持續了5個小時,法庭未對本案作出判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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