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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揆指示 年底選舉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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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邱燕玲、黃忠榮╱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做出重大政策指示,要求研議將年底的縣市長與明年初鄉鎮市長、縣市議員的三項選舉合併在年底舉行。對這項重大政策,民進黨中央事前渾然不知,事後看電視報導才知道,且不贊成年底貿然施行;在野黨看法不一,國民黨認為應該先進行朝野協商,親民黨與台聯則表示支持,認為有助於節省社會成本。

針對三合一選舉,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晚受訪時明確表示,「我事前完全不知」,他認為好的政策若倉促成行,「好事也變壞事」;至於外界認為政院此舉將直接衝擊到民進黨的縣市長選舉,影響到「蘇謝競爭」,蘇貞昌指出,「已經有人在說這是『一刀兩刃』了」。

公布時間點 只怕來不及

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對此強調,謝揆選在昨日公布,是考量選舉公告時間需要六個月,再不提就來不及了,並無其他考量,何況若縣市長選舉結果不理想,就表示行政院的政績沒有受到肯定,屆時同樣脫不了責任。

蘇貞昌表示,昨天早上他聽聞行政院宣佈三合一選舉的消息後,立即打電話給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問這是否為總統府的意思,結果游秘書長也表示「不知情」、「沒有這項交代」。他說,選舉次數減少,大家都贊成,但這要完整規劃,目前規劃每兩年一次選舉,一次是中央、一次是地方,這都要有配套措施,時間安排也要從容。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在行政院會,指示內政部、中伐舉委員會將明年初的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提前與今年底的縣市長選舉「三合一」合併舉行;未來行政院、立法院改革後,將進一步草擬「地方政府組織法」,以增加行政效率、提升國家競爭力。

但此舉卻引來民進黨中央可能加劇賄選而不利選情、太過匆促不宜立即執行的反對聲音;對此,謝揆受訪時強調,三合一選舉可以節省資源、加速改革、減少對立,不能因為賄選取締不易就繼續浪費資源,若有賄選就應加強取締,繼續推動改革更是政府的責任。

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補充,減少選舉次數是陳水扁總統三年來多次強調的改革方向,所以謝揆希望在不修憲、不修法的前提下,先減少一次選舉,就能省一次錢、少一次對立;此次決策謝揆已先向陳總統報告,他在行政院會後也曾致電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馬永成表示對此改革的大方向已相當清楚,但對民進黨中央黨部有不同角度的看法,希望行政院能再與黨部溝通。

對於外界質疑行政院與黨中央的黨政協商機制不順暢,才會出現黨政不同調,卓榮泰說,相關溝通機制以後可以改進,但行政院希望所有參選者都要對自己有信心,畢竟政府不能因為無力抓賄而停頓改革;何況陳總統說了要改革,黨就應該依此方向去做。

國民黨建議 政黨先協商

〔記者王寓中、張菁雅、李明賢、李欣芳╱綜合報導〕對於行政院研擬年底舉辦縣市長、鄉鎮市長、縣市議員「三合一選舉」,在野政黨表達了不同看法。

國民黨組發會主委廖風德昨天表示,年底選舉三合一涉及選舉制度的改變,必須經過政黨協商,不要行政獨裁片面決定。台中市長胡志強則表示,基層選務人員擔心如此會負荷太重,希望中央多聽聽地方意見,擬好配套措施再實施,讓理想與實務相互配合。

親民黨台聯 表態挺政院

此外,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陳志彬昨日指出,基於節省社會成本,親民黨贊成行政院此一規劃。台聯也表態支持「三合一選舉」,台聯黨主席蘇進強表示,這麼做可減少社會成本,台灣人民也禁不起一再地選舉撕裂。

檢調省點力 法務部支持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昨日表示,行政院有意規劃選舉「三合一」,他「樂觀其成,也高度接受」此項做法,不僅可節省龐大社會成本,也不致造成檢調人員有「兵疲馬困」的現象。

對於有人質疑三合一選舉制將使賄選較容易進行及綁樁,施茂林不表認同,他認為,除了檢調人員可集中心力全心查賄,遏止賄選不法外,即使有綁樁行為,樁腳也無法重複從不同候選人拿到那麼多綁樁的賄款金額,不可能有外界憂心「一次買到底」的情形。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研考會昨公布民眾對於年底三項選舉合併辦理的民調,結果有五成八受訪民眾贊成,不贊成的只有一成六;另有六成六贊成將中央及地方選舉整合為每四年選舉二次(即每二年選一次,一次中央、一次地方 ),不贊成的只有一成一。

選舉三合一 可能12.3投票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選舉業務相關官員指出,如果這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要「三合一」在同一天舉行,最可能的就是將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提前與縣市長選舉同一天舉行,最可能的投開票日是今年12月3日。

官員表示,選罷法規定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應於就職日前十天選出,縣市長就職日是12月20日,縣市議員與鄉鎮市長的就職日為2月20日,因此,若要合併選舉,只能將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選舉提前,與縣市長選舉合併舉行。

官員說,依選罷法規定,縣市長至少要在12月10日前選出,從過去選舉經驗來看,很少將投票日訂得與法律規定的最後期限太過相近,考量時間的充裕及投票日是星期六的慣例,最可能的投票日是12月3日(星期六 ),或者再提前一個星期,即11月26日,確定日期還有賴政策決定。

另據中選會副秘書長鄧天祐表示,三項選舉合併辦理可節省選舉經費、選務人力,如果不變更就職日期,將採調整投票時程方式配合;但如果三項公職的日期要調整成一樣,就必須修改地方制度法有關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任期的規定,至於是延長縣市長或縮短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任期,有賴政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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