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案再掀記憶 中國官商情結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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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彥台北特稿)六年前,以一介商人身分撼動中國政壇的賴昌星,因為加拿大法院近期再次審理他的難民申請上訴案又獲關注,但是否會被遣回中國仍難預料,不過,藉此回顧他的「事蹟」不禁讓人再次體認到中國藤連葛纏的官商情結。

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日前駁回中國「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犯」賴昌星的難民資格上訴案,這也是賴昌星第三次申請難民資格被拒。

雖然大陸檢察日報引述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楊誠看法,賴昌星仍有其他上訴途徑,最終拖至明年四、五月可能被引渡回中國,可是也不排除加拿大移民部長以「人道理由」允許他留在加拿大。

中國公安部部長助理朱恩濤早於今年三月聲稱有信心把賴昌星引渡回國受審,但中國政界是否真的希望賴昌星被引渡回中國令人質疑,畢竟若再度引發中國官場大地震,恐怕現今政壇權貴並不樂見。

賴昌星及家人因中國政府於一九九九年發動大規模打擊貪污行動中,被控以貪污、走私等罪嫌而逃往加拿大,隨即被株連下台的官員達五百多人,其中有三百多人被判刑,三名副部級以上官員被查,包括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福建省副省長丘廣鍾,牽連官員人數、層級均屬首見。

依中國公安部說法,以賴昌星為首的遠華集團涉及不法資金折合七百億元人民幣,牽涉官員數百人,是中國「建政」以來最大的貪污走私及官員腐敗案。

但事實上,沒有一官半職的的賴昌星連「紅頂商人」都稱不上,可是,每逢「貪官外逃」形成熱門話題時,賴昌星幾乎都會被聯想或提及,但就事理而言,賴昌星既不是官也不曾捲帶公款,何以會被冠以貪污?

或許,只能牽強地解釋,因為賴昌星的政界關係驚人,深受好處的官員不計其數,遠華案爆發後,地方到中央被株連下台的官員多達數百人,所以,他的罪名除從福建走私價值六十億美元的商品,還有只能加諸官員身上的貪污罪。

賴昌星潛逃成功後向加拿大政府聲稱「中國以酷刑取得不利於他的證據」、「如果被遣返中國將會被處以死刑」,從此展開申請難民身分以獲取合法居留的漫漫長路。「倖免於難」滯留加拿大等待判決同時,賴昌星對被指為貪污心有不甘,自認是中國政爭的犧牲品,於是毫不保留地對外爆料內幕。

賴昌星曾向「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盛雪透露,他與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張震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朋友,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對「處理」遠華案極為迫切,主因是想藉機清除劉華清這個軍中心腹之患,他也因此成了代罪羔羊。直到「火勢」燒到親信賈慶林身上,江澤民發現不對勁才停手。

賴昌星說,「可以明顯看出來,只要比他們小的都抓,比他大的就不會動。退下來的就抓,在位子上的就不會動。動不了本人的,就動家裡人」。

賴昌星還指出,很多他曾經接觸過的人目前還在職,如果讓他們的姓名曝光,可能會造成傷害。

中國官方對賴昌星難民申請上訴案的濃厚的興趣,表面上看似極力整治「貪官大鱷」,但中國一家主要媒體駐外人員透露奉命密切注意審理消息並隨時回報,原因不是為了新聞報導,而是為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映照賴昌星的上述說法,應是為讓某些人「預作準備」。

熟諳大陸政商「脈絡」的港商認為,官方信誓旦旦要把賴昌星引渡回國,其實心裡百般不願甚至極度惶恐,但又不得不表現出「除惡務盡」的態度,究其實是「夜行吹口哨」給自己壯膽罷了,再以加拿大的司法程序分析,賴昌星獲准留在加國的機率不低,即使真遭遣返,屆時早就人事全非了,所以,只要時間拖得越久就越能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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