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二手房交易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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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訊】二手房屋成交量所佔比重大小,是房地產交易市場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廣州二手房交易高速增長,二手房中介也日益興旺,這使得一些不良中介公司利用消費者對二手房交易操作流程不熟悉,設置各種陷阱,與炒家合謀痛宰業主,牟取暴利。
  
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的二手房交易量已連續7年增長30%以上,目前基本與一手房持平,極有可能成為繼上海後,國內第二個樓市以二手房交易為主導的城市。廣州80%~90%二手房交易是通過房地產中介完成。但是,二手房交易市場的火爆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由於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合同五花八門,中介收費混亂等等,讓不少消費者覺得廣州的房地產中介市場黑幕重重。
 
收費之惑:種類繁多

通過中介買一套20萬元的二手房,到底要交多少中介服務費?不同的中介公司有不同答復,高的收取6000元,低的收取2000元。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異?    

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後,有的中介會提供後續的手續辦理服務,要收取按揭費、評估費、律師費、“加急費”等,但是裡面貓膩多多,一不小心便會中招。

據報道,業主伍先生委托房地產中介賣房圖省事,將一房屋放盤,賣出了21.5萬元的價格,中介一條龍幫他搞掂手續費用,讓他淨收18.5萬元。按中介經紀的算法,按揭手續費是6000多元,稅費6000多元,加上中介費、律師費,差不多要3萬元。但後來伍先生了解到另一家按揭公司的按揭手續費隻要成交價的1.2%,即是他的房屋成交價格,隻要2000多元,跟那家中介公司的評估相差4000多元。

陳先生今年在某中介的撮合下買了一間房,由於他急於出國,要求中介加快辦手續。經紀稱,房管局辦理手續很麻煩,要一個月時間﹔但隨後又對陳先生說,他們有熟人,隻要花點小錢,包能搞掂。急於求成的陳先生最後交了1000元“加急費”。對此,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所負責人表示,國土局根本沒有這種“加急費”的收費項目。

差價之謎:欺賣家騙買家

形形色色的“吃差價”,已經成了房產中介市場公開的秘密。對於大多數二手房買賣雙方來說,除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的那一次見面,整個交易過程都是通過中介公司促成的。抓住買賣雙方彼此不認識的特點,部分中介公司特地不讓雙方見面,並把賣方放出的房價有意抬高,如果成交,他們不僅多賺了中介費,而且還“空手套白狼”,從中獲利。

阻礙雙方見面瞞天過海騙買家。劉先生過年前看中一套位於市內繁華路段的商品房,中介告訴劉先生:業主叫價22萬元。劉先生看後,覺得價錢尚算公道,便約業主年後簽約。 但在簽約當日,中介稱,業主臨時有事不能來,讓劉先生與其公司先簽房屋買賣合同,並暗示該套商品房的價格相當“筍”。盡管有些懷疑,但由於非常喜歡這套房子,權衡利弊後,劉先生最終還是與中介公司簽了約。但他在辦理手續的時候和業主見面交談才發現,原來業主叫價隻有19萬元,業主與中介公司簽訂了全權委托合同後,中介轉身就賺了3萬元。 

據了解,從去年開始,一度消沉的“吃差價”出現了新的招數,除了原先買方、賣方和中介三方外,第四方——即一批專業“炒樓客”的現身使得房產中介市場扑朔迷離。
 
勾結“炒樓客”兩天賺取2萬元。鄧先生今年1月11日經M中介公司赤崗分行業務員阿威介紹購買海珠區新安街一套物業,並與“業主”高某簽訂了三方合同,成交價22.5萬元,當時阿威介紹高某就是業主,鄧先生深信不疑。隨後鄧先生從朋友處了解到該物業真正的業主是林女士,而高某則是林未完成交易的買家,她與高某的買賣是該中介公司的另一業務員陳某促成的,成交時間是今年1月9日,成交價20.5萬元。

鄧先生說,M公司僅用兩天就串通高某吃了他整整2萬元的差價,還賺了兩次中介費。M公司在促成這次交易中嚴重違規,隱瞞了真實情況,高某不具備業主條件,根本無權處理該物業。

林女士對此事也表示意外,認為M公司串通高某與之簽約後,未經其同意又把她的物業轉賣給新買家,是嚴重違規,要求中介賠償損失及中止她與高某的買賣關系。

據報道,目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所對該案展開了調查取証,並對相關公司和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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