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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三年內租稅負擔率提升至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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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三十日電)陳水扁總統今天表示,三年內應把國民租稅負擔率提升至百分之十五,中長期目標百之十八;短期內調整營業稅一至兩個百分點;研議把遺產及贈與稅稅率最高邊際效率調整為百之四十;研究對投資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所得課稅可行性;個人強化就業技能支出,政府應給予租稅減免。

陳總統上午在總統府主持第二屆「總統經濟顧問小組」第四次會議,總統做出六大裁示。會後,由總統府資政、經濟顧問小組召集人林信義召開記者會。

  總統指出,台灣現行國民租稅負擔率僅為百分之十三點六,與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平均百分之二十七情況相較,明顯偏低。

因此,總統裁示,第一,政府應積極採取必要對策,擴大稅基,重整、簡化稅制,有效消弭逃漏稅,以期在三年內將租稅負擔率提升至百分之十五,中長期目標達到百分之十八的健康水準。  

第二,現行消費稅制未盡合理,相關部門儘速檢討有關貨物稅、印花稅課徵範疇;研擬短期內調整營業稅稅率一至兩個百分點方式取代之。

第三,考量賦稅公平,兼顧維繫企業競爭的需要,主管部會應逐步建立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度;政府財政改善之後,檢討現行保留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必要性。 

第四,為吸引資金留駐國內投資,參酌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水平,應早日研議將遺產及贈與稅稅率最高邊際稅率調整為百分之四十。待政府財政獲得顯著改善後,再行考量進一步降低稅率可能性。  

 第五,分析綜合所得稅稅源結構顯示,勞動所得約佔四分之三,資本所得僅佔四分之一,似乎有損賦稅衡平性。相關部門應在適當時機,研究對投資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的交易所得課稅可行性。

第六,政府應每年檢討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與稅賦優惠政策。個人強化就業技能學習知識、技能支出,行政部門宜本於鼓勵個人自我投資精神,斟酌給予一定額度租稅減免必要性。

總統表示,目前台灣經濟發展面臨三大挑戰,相關單位應研擬改進策略,如製造業持續快速外移,海外生產比重大幅攀升,如資訊通信產品海外生產比重高達七成;服務業產值佔經濟成長率比重高達六成九,但成長高空間受限稅制、法令限制;行政院開發基金、中美基金、郵政儲金、公營事業投資方向,應思考全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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