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之歌》唱紅了歌手 唱迷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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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趙中祥一嗓《動物世界》迷倒中國各界,香香一曲《豬之歌》獲養豬縣青睐。到底是大衆“舌頭“出了問題,還是國人腦筋錯了位,現如今“動物”走紅,人迷離。昨天,網路歌手香香簽約的廣東飛樂公司向外界爆料,香香的《豬之歌》因爲诙諧、幽默,不但改變了世人對豬邋遢的看法,而且成了四川兩個養豬大縣爭搶的“香饽饽”。武勝縣要邀請她去當“代言”,而榮昌縣有意買下《豬之歌》版權,作爲中國重慶畜牧科技城“城歌”。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導,自從飛樂公司旗下網絡歌手楊臣剛的《老鼠愛大米》一炮走紅之後,該公司另一位女歌手香香最近也開始走運。最先向她抛出眉眼的是重慶榮昌提出高價購買香香的《豬之歌》作爲“城歌”;繼而武勝縣大有捷足先登的架勢,積極聯系邀請香香擔任代言人和名譽縣長。

飛樂唱片總裁鍾雄兵表示:香香的任務不是刺激大家吃豬肉,而是要讓香香有感恩的理念。他認爲,香香把《豬之歌》唱紅了,她的知名度能爲四川百姓做點貢獻。而不是拿《豬之歌》去圖什麽名利。

榮昌縣宣傳部何德智說。我們在網上看到了《豬之歌》,爲了推廣榮昌的畜牧産業,就和飛樂聯系了。我們給飛樂發了一個函過去,說想買這首歌,然後他們回複了一個函,裏面說要我們出188萬來買這首歌,這其中包括50萬的《豬之歌》的版權費用,100萬的《豬之歌》商標費用,香香代言榮昌縣的豬的費用是38萬。”何德智表示,飛樂公司開出的價格太高了。

飛樂公司的版權及法律部負責人賈璇說“《豬之歌》開出的188萬是我征詢了律師和會計師意見的結果。188萬的出價,一點都不低,我們這樣做是在提醒中國人尊重知識産權。”

網友小王說:以香香、楊臣剛等爲代表的網絡歌手,因一兩首成名曲外,就能讓武勝的養豬事業出現一個輝煌的前景,還是一個問號。網友W說,買豬的人不一定知道香香和《豬之歌》,這名人不一定能有效應,我不明白,讓其代的是哪家之言。豬産業的代言人可能也瞅錯了對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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