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維持對師濤原判遭律師質疑

標籤:

【大紀元7月1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江河2005年7月12日華盛頓報導)中國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宣佈維持對前中國商報記者師濤10年有期徒刑的原判,師濤的辯護律師對湖南高院的終審提出質疑,認為湖南高級人民法院對師濤案的二審存在重大違法問題。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對師濤案件做出終審裁決時說,高院認為,上訴人師濤為獲取高額稿費和向境外人員通風報信,通過互聯網將其在工作中所得知的屬於絕密級的國家秘密故意非法提供給境外機構,其行為危害了國家安全,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且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湖南高院的終審裁決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師濤不服湖南高級人民法院的這一終審裁決。師濤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就他們的不同觀點向湖南高院發了一封意見書。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莫少平律師概括地介紹了他們在這封意見書中所表達的觀點。

*律師指終審裁定程序違法*

莫少平說:“關於師濤這個案子,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我們看到之後,從師濤辯護律師的角度講,我們認為,湖南省高院的這個終審裁定在程序上是嚴重違法的。具體表現可以概括地講有這麼幾點:第一點就是說,它沒有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第二,它也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在二審的審理過程中去訊問師濤。第三,它本身沒有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聽取被告辯護律師的意見、訊問被告人之後認為事實清楚才可以不開庭審理。”

莫少平指出,這種嚴重的程序違法導致實體裁判的無效。他說,儘管湖南高院已經做出了終審裁決,但是,這並不是說這個案子就沒有補救的希望:“終審也不是沒有挽回的餘地。它可以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師濤案進行再審。這個也是我們律師意見裡面明確提出的。”

*建議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在這封意見書中表示,從憲政的角度看,這個案子涉及到公民知情權、新聞自由、國家機密的相互關係問題,因此引起國外眾多媒體的極大關注。意見書中建議湖南高院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給師濤一個公正的裁決。

今年早些時候,湖南當地一家法院裁定師濤犯有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師濤本人承認在因特網上張帖文章,但他否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的企圖。

相關新聞
師濤獲中國青年人權獎
師濤獲第五屆中國青年人權獎
大赦國際呼籲中國釋放六四政治犯
丁子霖呼籲北京為六四鎮壓道歉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