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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非污染案都比照台鹼政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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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黃玉芳報導)台南台鹼「安順廠」污染案,經過行政院跨部會共商,決定提供當地魚塭禁養補償,和後續居民健康照護,五年共十三億元。環保署認為,因為台鹼過去是國營體系,這是站在人道立場,給當地居民一些協助,其他重大污染案不見得能比照處理。

台鹼安順廠過去生產人造樹脂,纖維和農藥等,被發現有汞污染,也造成廠址及週邊土壤有高含量的戴奧辛。雖然民國七十年就發現污染,不過一直到去年地下水土壤污染整治法完成,才開始整治,但是廠址附近已經有多個家族罹患癌症。環保署土基會執行秘書黃萬居表示,基於人道立場,政府擬定了應變處理計畫,由經濟部籌措十三億元,農委會負責水產品收購補償。不過黃萬居也強調,台鹼光復後由經濟部接收,七十一年時因為污染嚴重關廠,產權轉移給中石化,環保署還是會向中石化求償。環保署表示,一般而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廠址整治以及污染賠償,將由污染行為人負責,因此國內其他如RCA等重大污染案,不見得能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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