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利獄中書信:我的一些想法

楊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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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訊】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時間,我的案子應該很快就宣判了。結果無非就兩種:一是判我無罪,或者是判我有罪並量擇刑罰。

  假如是第一種情況,我將把它看作是中共當局與中國民主運動之間良性互動的開始。這正是我多年來一直期待並努力爭取的。作為表達善意回應的第一個姿態,我將放棄對非法監禁我近兩年之久的法律責任的追溯。果真有此良質結果,這近兩年的歲月無疑是我已過人生中最有價值的部份。

  假如是第二種情況,我會對此不公正的判決感到憤慨和遺憾。作為一種抗議的表示,無論刑罰多重,我都將放棄上訴。這場法律假戲我就不再繼續奉陪了。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司法當局用滿了中國現行法律所允許的時間(也可能更長)對這個一點都不複雜的案件進行審理判決,可以想見,在這一系列舉棋不定中,有一種良知和惡力的糾磨。我的憤慨不會使我忽略這個糾磨擦出的「良知並未完全泯滅」的一點星火。對此,我依然固執地抱著燎原的期待。

  然而,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假如我自己不願意的話,沒有人有權利——道義的還是法律的——強迫我離開中國。換句話說,假如我被判無罪,我即刻就有百分之一百的權利在中國自由行動;假如我被判有罪,那麼,從我獲釋出獄的那一刻起,我就有百分之一百的權利在中國自由行動。為了享有這百分之一百的權利,我願意接受這個不公正的判決,即使它意謂著監禁生活的漫長延續。在此期間,我將拒絕接受逐我出境的——哪怕是出於善意的——任何安排。雖然,渴望與居住在美國的妻子、兒女團聚的心像繃在弦上的箭,而且好幾次險些把弦繃斷,但是,經過一夜又一夜的輾轉反側,我終究還是說服了自己,決定再次選擇認真,用我在此個案中的堅持來顯明,任何公民的回國權利和不被放逐的權利以及其他公民權利是不應該被隨意剝奪、打折扣和交易的。

  我在祖國的土地上總共生活了二十五年的時間。我在這塊土地上出生,從嬰兒長成成年人,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我的大部份親人、師長、同學、朋友以及我最自然深刻的感情都像我的祖祖輩輩一樣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雖然,在這二十五年當中,有兩年的時間是在監獄裡渡過的;雖然,目前我在這塊土地上被允許享受的權利與我對她的愛不成比例,但是,沒有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也沒有任何力量,有能力把我深植於這塊土地上的感情連根拔除。

  也許有人會認為,作為一個海外遊子,我的這種感情是因為在國外遭遇了種族歧視而變得如此強烈。事實並非如此膚淺。自出國留學之日起,我就決心摒棄官方長期灌制的視窗,擺脫「皇色」話語愚妄的集體思維,用自由的眼睛去觀察,用明敏的心靈去感受我所身臨的每一個異域。我去過近二十個國家和地區,我可以誠實但深感羞恥地告訴你,我們以前所想像和被告知的種族歧視在任何這些地方都比我在中國長期目睹和經歷的大城市人對小地方人,城裡人對農村人,有權力者對無權小民的歧視要小得多。而在我的祖國,這些出生地歧視、出身歧視、等級歧視不僅僅是人們的心態,更是戶口、城鄉二元結構、官本位等國家制度和政策強固下來的半個多世紀冰冷的政治、經濟、社會現實。半個多世紀以來,這些歧視性制度和政策的受害者多以十幾億人計,然而在無產階級專政鐵拳的揮舞之下,有幾個人敢為爭取自己的權益而抗爭?!想一想中國農民數十年的血淚吧,問一問進城農民工的屈辱和辛酸吧!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中國現在還算不上是一個統一的市場經濟體。因為在中國的大地上,勞工(中國公民)尚不能無制度性歧視地自由遷徙、自由流通、自由擇業,以及公平地享受公共品(如教育)和社會保障。這些令人痛心的現實其實早已不是一個新鮮話題,但是,它一直是社會變革的焦點之一。我們也注意到中共當局最近剛剛出台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將開始觸動戶口、城鄉二元結構等不合理的社會制度,而其有關改革的實施將要伴隨著國有企業的進一步私有化以及啟動農村土地轉讓和私有化等舉措而進行。面對著這樣重大的社會體制變更和經濟資源大分配,一個根本性的問題不得不再次提出來。中共在其建政初期,用槍桿子逼迫中國老百姓將私有財產充公建立了後來把中國老百姓帶入赤貧的全權計劃經濟(其中慘痛的生命代價在這裡就不提了)。從某個意義上講,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的經濟體制改革就是要把剝奪充公的、名義上屬於全體人民的資產動態地「分」回或相當部份地「分」回到私人手中,同時建立相應的政治、經濟、社會機制使「分配」到私人手中的資產和外界注入的新資產永續地創造財富、並使私有財產不再被剝奪成為可能。這個「分」的過程遠遠要比當年「搶」的過程複雜得多。因為「搶」是全「搶」,方案選擇唯一,只要武力足夠強大就行了。在「搶」的過程中,每一個人,不管多麼恐懼和不樂意,他都確知以後不再擁有私人財產這一統一的結果。然而,在「分」的過程中,甚麼人「分」多少,如何「分」等等就遠遠沒有這樣程度的確定性和統一性。因此人們對「分」的規則的公正性就有極高的期待。為了使這種普遍而正當的期待最大可能地得到滿足,就不得不設法對「分」的操刀者——各級政府權力——進行長效性制度化的監督、限制和制衡。這就是民主運動多年來一直倡導的政治改革的主要實際內容,其中的道理近乎於常識。然而,中共當局長期抵據本質的政治改革和民主進步,結果呢,改革的好處大致上是按權分配,改革的風險代價由無權小民承擔,氾濫的權錢交易——百禁不止的政府官僚腐敗——已經成為滯陷中國社會整體文明進步的泥淖。

  目前,我們又面臨更深更廣的「分」的過程,然而,諾大的中國尚沒有一級政府機構領導人由公開、公平、公正的民選產生,尚沒有一家新聞機構由民間擁有和獨立經營,我們中國又面臨著甚麼樣的局面,不是很清楚嗎?新一輪的經濟改革將涉及土地問題,這自然就攸關著半個多世紀來的受害者 ——農民——的根本利益,引進並實施與其直接相關的鄉鎮、縣級政府領導人直接民選產生的機制,不是正當其時嗎?!錯過了這一機會,只會使已經惡質化了的、阻滯民主文明進步的政治文化環境更加惡質化。

  有些人會繼續說「中國有中國的國情」,以此來否認本質民主進步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十分清楚,我在這裡說的每一句話都關涉中國的國情,而不是任何其他國家的國情,是中國的國情不見得就是合理的,就應該維持,就應該護短。試想一想,中國的哪一次進步不是以改變或摒棄某些不合理的中國國情為前提的呢?!

  肯定也會有人說,「你不是要民主嗎?我們中國現行的政治制度就是民主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誠然,具體實踐中的民主制度有著千變萬化的形式上和細節上的不同,但是它必須滿足諸如各級政府領導人和人民代表民選產生,結社自由,各黨派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司法獨立、新聞言論自由等基本條件才能稱得上是民主。橘子自然有不同的品種,但是它必須具有某幾個特定的生性才能算作橘子。如果因為橘子有不同品種,就拿著蘿蔔硬宣稱「這是具有XX特色的橘子」,不僅毫無說服力,還會讓世人恥笑。

  為了看清中國的政治現實,現在就讓我們來「欣賞」幾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的奇花異果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而憲法前言中的著名的「四項基本原則」中又強硬疊加規定,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最近又改為「繼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此矛盾如何解釋又如何解決?事實上,共產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組織都凌駕於同級人民代表大會之上。明眼人都知道中共當局要堅持的根本其實就是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再則,中共當局最近一直強調「黨的領導」,以法治國,人民當家做主的統一。但是,如何統一呢?統一的程序是甚麼?如果矛盾得不能統一了怎麼辦?每一個誠實的中國人都應該承認,不統一和不能統一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誰能保證黨的領導不破壞以法治國,不損害人民當家作主的願望呢?破壞了、損害了又怎麼辦呢?還有,「三個代表」。暫且不論「三個代表」在理論上是不是一次進步,問題的關鍵依然是程序性的,亦即如何實現的問題。比如,由誰判定「先進性」?廣大人民的利益如何反映到決策過程中去?由誰確定「代表」了還是沒「代表」?如果黨不「代表」了怎麼辦?如果某個地方的黨組織不代表了怎麼辦?試著讓另外一個 「黨」的組織「代表」一下行不行?事實上,在這裡橫亙著一條難以逾越的鴻溝——充滿著共產黨一黨專政合法性危機的鴻溝。這是一條用悖論、狡辯、假話和好話填不滿的鴻溝!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理不明,理不明則民不信,民不信則國不立。其實,擺在中共當局面前有一個更好的選擇。那就是,老實誠懇地承認民主的根本價值、確立民主的國家目標,老實誠懇地理出現實困難,由此判定民主化的進程和時間表,昭示世人,並以各級人民代表及鄉、縣長直接民選和本質開放一定程度的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為開端啟動整個民主化進程。明確確立民主立國的目標並把自己放在這條艱難卻光明的不歸路上,會增加國人的信心,消除誤解和誤導,建立朝野之間的誠信。民主目標的牽引、對政府決心的信任以及逐步增多的民主生活經驗會使國人逐漸消除信奉「權力就是真理」、崇尚權謀、過分寬容和理解政治鬥爭的勝利者、羨慕權錢勾結、自主權利意識薄弱、不做奴隸就做暴民等惡質政治文化心態和現象。去掉扭曲概念的「XX特色XX主義」前綴,可以幫助國人矯正、樹立乾淨純正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選舉、市場等觀念,減少民主意識提高中、民主教育和具體實踐中的心理、邏輯思維甚至感情附著等方面的障礙。總之,這一歷史性舉措,可以使中國的民主文明進步目標明確,少走彎路,在穩健中加快步伐,大大降低其過程的整體社會成本。

  中共當局現任的領導人,你們從你們前輩那裏繼承了一個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我相信,施行專制統治並非你們的本意。我相信,如果歷史給你們的是一個創政而不是續政的機會的話,你們一定會選擇建立一個民主的制度。但是,你們承接的這個中共一黨專政政府,曾經施行過中國歷史上對私有財產最殘酷的剝奪,曾經製造過中國歷史上非戰爭時期最血腥的內亂,曾經製造過中國歷史上非戰爭時期、非自然災害引起的(雖然它一直被稱為「自然災害」)最悲慘的大饑荒,曾經製造了中國歷史上非戰爭時期數量最多的人民非正常死亡,曾經製造了中國歷史上數量最多的冤假錯案並繼續製造著冤獄,曾經製造了中國歷史上對中國文化、歷史文物、自然環境、宗教信仰最野蠻的摧殘,曾經實施了中國歷史上對學生運動最臭名昭著的鎮壓,曾經並繼續製造著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官僚腐敗。也許你們會認為這一切都與你們關係不大,但是,就好比一個人繼承了一家商業公司,他繼承了該公司的全部資產,沿用了它的商號、品牌、客戶、生意關係……享有了它能帶來的一切好處,但是公司的債務卻不想承擔,天底下哪裏有這樣的好事?!我說這些道理絕非要倡導搞政治清算。事實上,我從來就反對除循求法律程序追究具體法律責任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政治報復,尤其反對暴力的手段。其實最好的償還過去「債務」的方法就是還政於民;難道這不正是一次創政的機會嗎?對有志成為正面歷史人物的政治家來說,還有比之更好的歷史機遇嗎?

  毋須諱言,我對現時的中共政府毫無忠誠可言,更準確地講,我是中共一黨專政以及任何黨一黨專政的堅決反對者和反抗者。倘若共產黨願意接受人民的選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民主選舉確立其執政的合法地位,或者失去執政地位,通過民主選舉能再次獲得執政機會,到那時,即便我仍然是其反對派,那也一定是忠誠的反對派。

(2003年12月26日 完稿)

原載《動向》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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