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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船意外 航政司:若有疏失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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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一日電)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江建琴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東琉線交通船觀光號火燒船意外,已由司法單位調查,航政司若有疏失,會負起該負的行政責任,但旅客未注意救生衣位置,「也有檢討空間」。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尹伶瑛(雲林縣)下午召開「加強救生能力,避免船難再現」記者會,指出觀光號船難暴露客船救生設備、船員防災演練不足等人為缺失,不符合「客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尹伶瑛要求政府三天內指示各客船管理機關進行全面性的安全體檢工作,並強制乘客穿上救生衣、追究船員未善盡救難與教導乘客正確穿著救生衣相關責任。

與會的江建琴表示,航政司已積極檢討,但根據現行法令,授權船長可依水域及天候狀況要求乘客穿救生衣,觀光號船長未強制乘客穿救生衣,並未違反規定。

她指出,航政司發包製作如何正確穿著救生衣的影帶,原訂三月交貨,但因審議委員不滿意,定八月六日再審,她遺憾影帶不能及時交貨,並強調,航政司做的已超出法令規定範圍。

她說,觀光號未超載,並有足夠的救生衣,乘客可能因為搭船太過興奮,過度集中在甲板區,致火災發生時,沒有發現置於艙房中的救生衣,「旅客也有檢討空間」。

她也說,「客船管理辦法」已經廢止,航政司正在研修「船舶法」相關規定,會視情形增加罰則,並據以修正子法,但在完成修法前,「不能隨便增加人民權利義務、必須依法行政」。

尹伶瑛對相關談話大表不滿,她說,航政司完全站在業者立場講話,「船運交通已呈現無政府狀態」,呼籲民眾非必要不要搭觀光客船,並揚言在下個會期凍結航政司預算,直到能拿出具體改善辦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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