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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毒仿泰國 將以量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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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政府反毒將有重大作為!法務部近期將在高等檢察署成立「毒品查緝中心」,統合全國相關單位進行緝毒作戰;更擬修法以查獲的毒品量來論罪量刑,被告持有一定數量即視為販毒,毒品重量超過某個限度就至少判處無期徒刑。

法務部長施茂林上月底訪問泰國,他昨天表示,泰國法律認定持有二十公克以上,就算販毒,五十公克以上判死刑,我國將以泰方法律做為研修參考,但基於人權考量,不會訂定「以量判死」條文,另也會徵詢各方意見。

法務部說,台灣去年總共查獲八千多公斤各式毒品,粗估市值高達一千多億元;而去年吸毒被起訴的人口比前年驟增八千多人,以及毒品人口另涉刑案情況愈加嚴重,在在顯示毒品危害國人之大,已是台灣「迫切的危機」。

因而,政府還要斥資採購先進緝毒設備,擬先購入X光行動車。法務部說,這種查驗毒品車輛在泰國登場時,獲得卓越緝毒成效。

法務部並正與美國洽商合作進行「毒品產地析鑑」作業,依此調整防毒方略。

施茂林日前赴泰考察,發覺近三年肅毒成績突飛猛進的泰國政府,將一個原本側重督導的肅毒委員會,轉型為實質執行的緝毒局,下設許多分局專責緝毒,局方並統合指揮警方緝毒單位,使多頭馬車趨於一元。

施茂林與幕僚研究後,認為我國也惟有儘速將緝毒單位實質統合起來,才不易發生不同單位相互踩線、爭功或戰力抵銷等情,遂決定在高檢署成立擁有直接統合與指揮實權的毒品查緝中心。

查毒中心的肅毒專責檢察官,預定遴選三名資深、偵辦毒品案經驗豐富的高手擔任;查毒中心未來並直接指揮檢警憲調等第一線偵案,以及統一彙整重大毒案線報等。

此為短、中期作為,長期仍以成立「毒品管制局」為目標。

至於立法方面,施茂林已指示檢察司加緊研修「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除打算納入以量來論罪量刑的增修條文,也計畫將日前倡議的延長吸毒者勒戒、戒治時間部分,一併納進此次研修範圍,期使緝毒、戒毒的法治面更為完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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