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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仿泰国 将以量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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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台北报导〕政府反毒将有重大作为!法务部近期将在高等检察署成立“毒品查缉中心”,统合全国相关单位进行缉毒作战;更拟修法以查获的毒品量来论罪量刑,被告持有一定数量即视为贩毒,毒品重量超过某个限度就至少判处无期徒刑。

法务部长施茂林上月底访问泰国,他昨天表示,泰国法律认定持有二十公克以上,就算贩毒,五十公克以上判死刑,我国将以泰方法律做为研修参考,但基于人权考量,不会订定“以量判死”条文,另也会征询各方意见。

法务部说,台湾去年总共查获八千多公斤各式毒品,粗估市值高达一千多亿元;而去年吸毒被起诉的人口比前年骤增八千多人,以及毒品人口另涉刑案情况愈加严重,在在显示毒品危害国人之大,已是台湾“迫切的危机”。

因而,政府还要斥资采购先进缉毒设备,拟先购入X光行动车。法务部说,这种查验毒品车辆在泰国登场时,获得卓越缉毒成效。

法务部并正与美国洽商合作进行“毒品产地析鉴”作业,依此调整防毒方略。

施茂林日前赴泰考察,发觉近三年肃毒成绩突飞猛进的泰国政府,将一个原本侧重督导的肃毒委员会,转型为实质执行的缉毒局,下设许多分局专责缉毒,局方并统合指挥警方缉毒单位,使多头马车趋于一元。

施茂林与幕僚研究后,认为我国也惟有尽速将缉毒单位实质统合起来,才不易发生不同单位相互踩线、争功或战力抵销等情,遂决定在高检署成立拥有直接统合与指挥实权的毒品查缉中心。

查毒中心的肃毒专责检察官,预定遴选三名资深、侦办毒品案经验丰富的高手担任;查毒中心未来并直接指挥检警宪调等第一线侦案,以及统一汇整重大毒案线报等。

此为短、中期作为,长期仍以成立“毒品管制局”为目标。

至于立法方面,施茂林已指示检察司加紧研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除打算纳入以量来论罪量刑的增修条文,也计划将日前倡议的延长吸毒者勒戒、戒治时间部分,一并纳进此次研修范围,期使缉毒、戒毒的法治面更为完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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