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難民案上訴駁回 可能遭加拿大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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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日電)據報導,加拿大最高法院已拒絕受理中國遠華集團走私案主嫌賴昌星難民申請被拒案的上訴,未來賴昌星的去留將由聯邦移民暨難民委員會決定。專家認為,賴昌星最終將被加拿大驅逐出境。

賴昌星涉及遠華集團金額達百億美元的走私案,於一九九九年攜同家眷逃到加拿大溫哥華,今年四月十四日,加國聯邦上訴法庭駁回他的難民申請被拒案的司法復核申請後,他在六月十二日再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香港中通社報導說,按照慣例,加拿大最高法院毋須對拒絕受理上訴的決定作出任何解釋,但最高法院對本案卻作了簡短解釋。高院表示,移民暨難民局發現,賴昌星及其妻子不值得信賴,他們所提供的證詞也不可靠。

報導說,賴昌星違反宵禁令,於八月十三日晚在溫哥華西區一家酒家被當場拘捕。八月二十六日,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在對賴昌星再次進行拘留聆訊後宣佈,由於沒有足夠的理由讓法官相信他不會潛逃,所以決定繼續拘留,並訂九月二十二日再檢討是否須繼續拘押。

加拿大刑法改革與刑事政策國際中心中國項目部主任楊誠最近指出,加拿大最高法院如果不受理賴昌星上訴,就應該進入行政程式,進行遣返前的風險評估,但賴昌星不太可能留在加拿大。

報導說,賴昌星請求留下的兩個理由:擔心會受到酷刑和不能受到公正的審判,應該都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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