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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娃上学 家长被逼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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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唐在馨╱台中报导〕“莫非是玻璃娃娃事件的寒蝉效应”?台中市一名4岁黄姓弱视小妹妹,进入光复国小附设幼稚园就读,家长被导师要求签具切结书,指黄童在校活动若发生危险意外,家长不能追究导师责任!

为了让孙女就学选择签下切结书的黄小妹妹阿公表示,他对这个现象感到“很好笑”,也担心台湾社会过去引以为傲的人情味,越来越淡薄。

黄小妹妹的阿公及阿嬷、爸爸都是视障者,但黄童阿公在台中市很活跃,昨天他向市议员黄国书陈情表示,自己也是视障者,他感受到社会的人情味,走在路上,只有人肯扶他一把,他就很感谢,但需要帮忙,并不代表要被“过度保护”。

已经签了切结书的他表示,他曾向老师发出质疑,但老师表示,如果不签,老师只有二个选择,一个就是报告校长处理,不然,就拒收这个学生。

黄童阿公指出,才4岁的孙女是弱视,但能跑、能玩秋千、能辨颜色,他不想签切结书,并不是认为孙女需要在学校被保护,而是认为她不需要在学校被“过度的保护”,签下切结书,等于他要承认孙女是“跟别人不一样”,他对这点不能接受。

不过阿公说,他不会怪老师,也肯定老师是一个教学认真的好老师,但他希望的是社会能以平常心来看他的孙女,以免影响小女孩未来身心发展。

另种歧视 人情味越淡薄

接受陈情的议员黄国书则表示,学生家长很厚道,学校、老师可能也有其立场,但整个现象却显示另一种层面的“歧视”,他已向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反映,未来类似情况,不应也不能发生。

爱心 一起被切结

记者唐在馨╱特稿

一名弱视学童要念幼稚园,家长却必须签下“如有意外自行负责”的切结,学校校长、园长口口声声说:“老师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但任何一个看过切结书的人都忍不住要问:“爱心在哪里?”

面对弱势人士,不论他是肢障、视障或智障,当事人希望社会给予的,不外是“公平”的基本原则,这是“道德上”的要求,不能祈求每个人都做得到,但身为教育工作者,基本的“爱心”不可或缺。对被要求写切结书的一方来说,此举绝对违反“公平”原则,而要求对方签切结的行为,也绝对显现不出“爱心”。

老师若真有爱心,面对一个才4岁的弱视小朋友时,为什么第一个想到的是先要求切结“如有意外、不能要求导师的责任”?如果我们还要相信这样的老师是有爱心的,那么,我们社会又发生了什么问题?

在我们的社会先发生了一个“玻璃娃娃事件”后,台中市又发生了“弱视学童就学要先切结”,台湾社会固有的价值观、人情味,正面临极大的挑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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