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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國侵害商標台灣應立即要求中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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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十七日專電)世界貿易組織(WTO)事務專家今天表示,面對中國大陸業者搶先登記註冊台灣著名農產品,台灣當務之急是由利害關係人立即向中國當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

這位專家表示,無論情況如何發展,是否訴諸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台灣都必須要先完成要求中國撤銷登記註冊的動作,因此,台灣業者須立即整合,在政府協助下,採取有效行動。

另一方面,台灣駐WTO代表團已接獲台北指示,從WTO規範及實務層面,了解、研究台灣在WTO架構下,可能採取的救濟行動。

民進黨立委林耘生指出,台灣知名的農產品,如凍頂烏龍茶、池上米、古坑咖啡、埔里酒,在大陸都已經遭到有心人搶先註冊商標,台灣正港的名產要銷往大陸,卻得面臨侵權控告而無法登陸。

WTO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權威人士表示,智財權保護毫無疑問是中國的最大問題之一,美國、歐盟、日本等無論在雙邊及WTO多邊場域,都向中國提出強烈批評與不滿,但問題仍未獲改善。

中國允許大陸業者註冊台灣產品商標,很明顯是錯誤的,除了混淆消費者外,更嚴重侵犯了台灣業者與產品的權益。他分析,這個問題可分為兩個層次:中國的商標法等相關法規是否違反WTO的「與貿易有關智財權協定(TRIPS)」,或是執行層面的問題。

根據過去幾年WTO對中國的過度期檢討,中國的法規應不致於明顯違返WTO的規範,最為人詬病的是無法有效執行。

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的利害關係人必許儘快採取行動,向中國當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如果中國依然「我行我素」,就可考慮在WTO採取法律行動。

專家指出,訴諸WTO爭端解決可能是最後一個手段,如美國、歐盟雖然一再警告,但到目前為止,也沒有針對中國侵犯智財權,在WTO提出訴訟。

他指出,歐美國家的作法是由業者及政府「雙管其下」,要求中國改善,他們也認為這比訴諸WTO爭端解決要更有效。如美國星巴克(STARBUCKS)咖啡最近在中國護名成功,就是例證。

台灣目前與中國沒有官方溝通管道,可能是對台灣較不利的因素,但政府仍可表明嚴正立場,並協助業者儘快在中國大陸採取行動,並看中國的回應再決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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