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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國中小學藝能活動教科書免費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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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的教科圖書,應免費借用給需要的學生,其相關借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提案委員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幸男(台南市)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國民教育法的規定,國民教育為「義務教育」、「強迫教育」。國民教育為全國國民共同接受的教育,免費性是國民教育的基本期望。為兼顧國情需要及政府財政負擔,國民小、中學與基本學力測驗無關的科目,應採「免費借用制」才符合國民義務教育的本質。

另外,上午的教育委員會也初審通過「高級中學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為避免同一學校隸屬不同主管機關,造成事權不一的行政矛盾,草案明定普通高級中學為適應特殊地區的需要,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得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內附設職業類科或國民中學部。

草案也明定,設有國民中學的普通高級中學,基於中小學一貫教育的考量,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內附設國民小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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