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立法規管垃圾資訊違規可罰十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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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二十一日電)現代人每天幾乎為電子垃圾信、廣告傳真、語音電話煩不勝煩,港府決定立法管理,違規者將負上刑責與罰款。

不少業者為了促銷,每天都會發出大量錄音電話、傳真、電話短訊或電子郵件宣傳,對民眾造成極大困擾。據統計,單是濫發傳真,港府電管局過去兩年就收到近八萬宗投訴。

港府決定立法規管電子垃圾資訊,針對所有為商業目的發出的電子資訊,違規者將要負上刑責,同時又建議設立﹁不收資訊名冊﹂,民眾若把電話或傳真號碼加進名冊,促銷商就不能再向該號碼發出垃圾電子資訊。

港府工商及科技局研擬﹁未經收訊人許可而發出的電子資訊條例草案﹂,將規管所有形式電子通訊,包括電郵、傳真和預先錄製的電話資訊。

工商局主管解釋,若民眾向業者發出「停止發送要求」,業者仍繼續向對方發出資訊即屬違規﹔電管局接到投訴後會糾正,若業者仍不遵從,可判罰款10萬港元,繼續犯者每天罰款1000元。

草案規定由電管局長設立﹁不收資訊名冊﹂,民眾可以選擇將電子地址加進名冊,等於向所有電子促銷商發出「停止發送要求」。

雖然垃圾電郵情況嚴重,但名冊不會包括電郵地址。因根據外國經驗,將電郵放進名冊可能會衍生更多問題,名單會變成促銷商的「金礦」,反而惹來更多垃圾電郵。

香港消委會贊成政府規管電子資訊,但擔心成立﹁不收資訊名冊﹂會變成「黃金名單」,被不法直銷商人濫用發放資訊。消委會建議港府加強罰則及厲行執法,以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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