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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內大鬥法 邱要求法官迴避 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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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院昨開庭審理立委邱毅被控滋擾案,邱和辯護律師質疑法院是被害人兼告訴人,沒有審判權,聲請法官迴避,並要求停止開庭等,審判長唐照明均說明後駁回,態度非常堅定。

邱質疑強制拘提

邱毅指稱,法院在一月廿七日同時開出傳喚出庭的傳票及拘票,明顯違反法律,並質疑傳票未備註「抗傳即拘」,卻突然強制拘提,未預先告知,也違反刑訴法規定,邱毅並且質疑審判受到干涉,甚至判決書可能已寫好。

審判長唐照明請邱毅拿出該張傳票,詳細說明這是附帶民事的傳票,用意是告知被告還有民事賠償問題,所以沒有「抗傳即拘」等字,並不客氣地對邱毅說,既然說判決書已寫好就拿出來,邱毅數度欲插話被制止。

邱辯護律師表示,高雄地院是被害人兼告訴人,又是審判機關,已違反訴訟本質,並認為院方沒審判權,所以拘提不合法,要求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並聲請法官迴避,擇期再開庭。

法院稱有審判權

審判長唐照明則強調,法官獨立審判,法院有審判權,但不反對被告自行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要辯護律師仔細看清楚法律,請求迴避理由,根本不符合規定。他說,一月廿日開辯論庭前,檢方、被告助理和辯護律師等均同意出庭,當天十多名證人都到了,只有邱毅未到。

證人即台灣警政署副署長謝秀能當天原本準備腎臟開刀,為了尊重司法手術改期;另有一名證人在庭上默默不語,後來才知道他很親的家人重病過世,來不及回去看,唐照明說到此,心情沈重,覺得很難過,接著說,拘提是不得已措施,主要目的就是要被告出庭,否認他下令警方上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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