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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改會批法務部是檢察體系改革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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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記者溫貴香台北五日電)檢察官改革協會召集人陳鋕銘今天批評,法務部在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的朝野協商中,拿掉中央特別偵查處與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失去檢察體系中立化的重要核心價值條文,成為改革的絆腳石。

民間司改會、檢改會、泛紫聯盟等反貪污行動聯盟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對一月三日朝野協商有關法院組織法修正內容中,有關檢察官制度修正條文,法部部發動突擊將中央特偵處與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攸關檢察官改革的核心價值條文全部拿掉,泛紫聯盟召集人簡錫(土皆)批評,有改革等於沒有改革。

陳鋕銘說,中央特別偵查處的設置,原協商版建議為常設機構,法務部提出的版本改為非常設機構,且必須有相當理由足以證明位居要津的高官有罪,才能設置,完全任由檢察總長喜好決定設置與否。

他表示,檢察官制度修正案的核心價值為,檢察總長中立化與實權化,檢察體系不受朝野政治干預,讓總長有實權帶領檢察體系對抗黑金;以法務部版本,成立時就必須有相當理由才能成立,之前誰去搜索?以禿鷹案為例就是長期蒐證累積的成果。

陳鋕銘說,法務部改成非常設化並作很多限制是要悶死中央特偵處,過去檢察體系升遷就是要跟對人,中央特偵處改為常設機構後,可以鼓勵檢察官做對的事情,發揮影響力,但會衝擊現有檢察體系原先升遷的佈局,這是既得利益與守舊派系所忌憚。

他還說,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設置,所有檢察官升遷調動都要經過人事審議委員會,過去法務部長掌控所有權限,為排除政治力對檢察體系控制,在人事控制上必須具有監督機制,法務部版把檢察長升遷調動權抽出,由法務部長一手掌控,檢察長升遷或辦案必須仰承上意,檢察制度的改革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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