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油案馮秉先被中共當局宣判3年徒刑

人氣 20
標籤:

【大紀元1月5日T】(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陝北石油民企代表馮秉先一案於12月26日開庭審理,法院今天(1月5日)宣判馮秉先3年有期徒刑。

馮秉先辯護律師、北京著名人權律師莫少平先生今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馮秉先曾當庭表示上訴,因此一審判決就等於不生效,現在案件進入二審程序。目前莫律師尚未看到判決書,還不知道判決的具體依據。

莫律師指出,整個案件的審判程序是不公正的,判決的結果更是不公正的。由靖邊縣法院來審理此案,靖邊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靖邊縣檢察院檢察長作為第一公訴人介入案件,這個程序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他表示,靖邊縣政府、榆林市政府,一直到陝西省政府本身就是投資人的對立面,而且靖邊縣法院院長、靖邊縣檢察院檢察長就是靖邊縣收回油井領導小組的成員,直接參與收回油井的工作。被告審理原告,從程序上講是不公正的。

著名自由作家劉曉波先生昨日撰文表示,「馮秉先,作為你的關注者和支持者之一,我欽佩你在陝北民營石油業主維權中所表現出的勇氣、智慧、理性和堅忍。所以,我是以由衷的謙卑為你呼籲:無論宣判的結果是好是壞,你的作為都值得更多的人繼續關注你、聲援你。」

他同時指出,「陝北油田案只是無數起民間維權案例之一,但你和你的同道卻以自己的勇氣進行了一次範圍廣泛的民間動員,你在監獄中、在法庭上的表現,讓這次悲壯的民間維權大放異彩,既給官權施加了壓力,也為民間力量的凝聚出了貢獻,更是向沉默的大多數發出良心的拷問。」

陝北油田案一直倍受海內外關注。早前應政府招商開發陝北油田後,陝西榆林延安地區有1千多家民營油田企業6萬多投資人,後又被當地政府強行非法「收歸國有」,被剝奪經營權,遭受經濟損失達幾十億元。從2004年7月,油田投資者走上了從上訪到行政訴訟的理性維權之路。

維權人士馮秉先被推選為訴訟案的原告代表,出面與當地政府洽談,曾被榆林當局拘押,被警告不得「繼續搗亂」,今年5月中旬,與陝西省政府領導談判失敗後,意識到公安將有大規模的拘捕行動,於是開始逃亡生涯。在逃亡兩個多月後,於7月26日在武漢被榆林市公安誘捕。(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曉楓:馮秉先不是陝北的罪人
陝西民營石油投資者呼籲釋放馮秉先
陝北油田投資維權的四名代表被起訴
討論:陝北民營石油案審理再度延期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