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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無預警解約 長青公寓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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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臺灣台南市政府以長青公寓違法經營養護業務為由,發文即日起與經營單位終止契約;由於長青公寓在90年與市府續約時,即註明可以經營養護業務,市府無預警作法,造成安養老人恐慌,也引起經營單位不滿,將提起行政訴願討回公道。

批決策粗糙 業者提行政訴願

長青公寓表示,與市府合作以來,都依照要求經營,並無不法情事,市府既然不願讓他們繼續經營,他們也將在月底撤出,但市府以一紙公文,就抹煞經營者長期來的付出,作法過於無情,他們將提起行政訴願表明立場,也藉此凸顯市府決策過程過於粗糙。

由內政部獎助興建的長青公寓,是台南市首座公辦民營的機構,原本只限於經營安養業務,由財團法人台灣首廟天壇在86年1月1日取得首屆經營權,90年12月簽約到期,市府參考獎勵民間投資條例,將租約期限延長為9年11個月,要到民國100年11月才到期。

但因安養業務在南部推廣不易,營運多年來,總數397個安養床位,進駐人數都只維持在40人上下,一成多的進駐率,年年虧損,讓經營單位相當吃力,多次向市府及內政部陳情,希望能夠將閒置的床位改為養護業務,市府並且依照權責,在續約時增列可經營養護業務,長青公寓則據此增設養護部門,目前約有40多床養護病患進駐。

日前台南檢警追查仁愛之家弊案,質疑長青公寓經營養護業務違法,市府有圖利之嫌,並將社會局長青課課長、長青公寓主任收押,社會局則以最速件方式,向經營單位表示,即日起終止契約。

社會局臨時通知,除了讓公寓措手不及外,不少原本在公寓安養及養護的老人家,也人心惶惶,不知何去何從,工作人員忙著安撫情緒,並且協助有意願轉往他處養護者轉院。

涉違法養護 市府將擇時接管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針對提前解約一事,社會局表示,長青公寓規定住進健康老人,由於居住期間可能發生重病無法自理情形,在安置適當機構之前的過渡期需要特殊照顧,因此契約內容才有提供老人養護照顧,並非指可以經營養護業務;況且養護機構需經核准許可登記立案,天壇並未經過核可就擅自經營養護業務,顯然違法在先。

社會局表示,長青公寓收費標準,每人每月約近1萬元,但天壇擅自經營養護收容,單人房就收3萬元,雙人房2萬多元,今年4月開輔導專案會議,就已經糾正不能經營養護業務,並要求6月底前完成養護老人的轉介安置,但是8月間查核發現仍未改善,依契約規定有違法事實,因此才於10月間發函,「文到自即日起終止合約」,發函之前已照會法制室,市府法理站得住腳。

依契約規定,終止合約後1個月內,由市府接管,但是社會局對此時程保留,表示還在協調中,但已作好接管打算,將調度人力先自行經營,以後是否重辦委外作業,尚待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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