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私房主聯名遞交罷免動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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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燕明採訪報導) 浙江台州椒江區一百二十一名群眾因房屋產權問題上訪十多年一直得不到解決。星期二,他們聯署要求罷免官員張正華和江方清,認為他們兩人在處理私房主上訪問題的過程中行政不作為。此議還得到了兩百六十四名經租房主的支持。

浙江台州椒江區一百六十四戶私房主因拆遷問題上訪十多年得不到解決後,其中一百二十人星期二聯名向椒江區人民代表大會遞交罷免動議書,建議罷免椒江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正華和區國土資源分局副局長江方清的職務,認為他們兩人在處理私房主上訪問題的過程中行政不作為。其中一位聯署人李女士星期四對記者表示,已經把聯署信遞到區人大,還沒有得到響應:

記者:你們為什麼要罷免張正華和江方清呢?

李女士:我們反映好幾次都沒有把我們的事情放到桌面上講,他們說我們的事情要了結,我們不同意。前幾天他們還打電話來說,事情了結了,就是「劃撥」,沒有「出讓」。

根據提出罷免建議的群眾介紹,椒江區東邊片光明路、中山東路段十三年前開始舊城改造。當年,開發商不具備開發資質,沒有房屋銷售許可證,欠繳土地稅費,土地審批手續至今未辦,雖然問題不少,但在轄光明路和中山東路的海門街道出面下仍然有二百多間房屋並佔據相連庭院被拆毀,開發商最終建起了十四幢商品房。至於對原私房主的補償事前雙方並未達成協議,木已成舟之後,私房主被逼接受住房低價賠償,院落不賠償的條件。而新的商品房建成後,開發商為了繳清土地稅費,以十一套營業房作價抵押給有關部門,由海門街道辦事處、椒江城建局和國土局對外放盤收租至今。另一位聯署人蔡先生說:

蔡先生:出租給人家有收據有合同怎麼不承認?

記者:你們有這些證據嗎?

蔡先生:有啊。合同、發票、收據,海門街辦三套、城建局七套、國土局一套。不能出租的。

記者:因為(房子)不是他們的。

蔡先生:對啊。

私房主通過十多年的上訪後,椒江方面決定把土地使用權交「劃撥」給私房主,對於所謂的「劃撥」,是指房主出租房屋前必須向政府繳交數萬元不等的稅費。

椒江市民中間有房屋產權問題未解決的二百六十四名,經租房房主在獲知罷免消息後,也表態支持。一位姓林的代表說:

林先生:我認為政府行政不作為對我們都有影響。我們上訪是怕他們,如果罷免他們是他們怕我們了。

對於普通群眾罷免政府官員,北京的憲法博士李柏光表示:

李柏光: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各級政府首腦,比如國務院總理、省長、市長、縣長、區長是由人大選舉產生,他們可由人大代表和選民提出罷免動議,至於各部門首長如公安局長、財政局長、國土局長只能由人大常委會對他們進行撤職,普通選民無權提出罷免動議。但從人民主權角度來講,理論上講,選民或者說納稅人對這些政府官員、公務員不滿,都有權提出罷免動議。就像我們作為一個主人僱用一個保姆,他不認真服務提供優質服務,我們當然有權罷免他。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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