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公公諒解 殺夫媳獲監護權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土城報導〕宜蘭縣五結鄉張姓女子7年前不堪丈夫家暴,持刀殺夫,一審被判12年徒刑,小孩的監護權歸公公,張女3年前假釋出獄,將10歲稚子帶到北縣板橋定居,並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出監護權訴訟,院方審理時,公公不但諒解媳婦殺死兒子,還替她說話,認為張女非常孝順,自願放棄孫子監護權,法官審酌後,判處張女勝訴。

板橋地院表示,83歲的被告認為,能理解媳婦殺夫肇因於無法長期忍受家暴;幾年前他發生車禍後,右大腿行動不便,不利於照顧孫子的生活,放心讓孫子改由媳婦來照顧。

判決指出,張女認為,孩子2歲時,因為她殺夫後遭逢家庭變故,導致長期缺乏父母關愛,她深深感到懊悔與愧疚,無時無刻想扮演好做母親的角色,並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庭環境;公公年邁不但願意放棄監護權,也不適合對未成年小孩行使親權。

法官審理後,委由台北縣政府社工及家扶中心人員訪視評估,法官認為張女已照顧孩子2年多,具有獨立保護兒童能力,加上被告年事已高,基於尊重張女孩子意願,准予撤銷被告的監護權。

張女殺夫案發生在宜蘭淳樸農村,曾經轟動一時,全案經一審判處12年徒刑,上訴後,改判8年,褫奪公權6年。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