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台無住所 可辦理新台幣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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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六日電)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辦理在台無住所外國人新台幣放款業務,解決外國人對新台幣資金需求,並有效運用國內資金。

金管會表示,目前金融機構已可對在台無住所外國自然人及法人就其投資國內證券交割款,辦理日中墊款業務。

鑒於國內金融市場成熟,為解決外國人對新台幣資金需求,並有效運用國內資金,經中央銀行、銀行公會等討論獲致共識,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辦理無住所外國人可向金融機構貸款。

金管會指出,放款外國人新台幣業務屬授信業務一環,基於金融機構與客戶間的授信約定屬私契約範疇,相關作業規定則應回歸遵循銀行公會訂定徵授信準則自律規定辦理,銀行公會相關規範頒布後,金融機構可正式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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