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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修罰則 濫用獨占最高罰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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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交易法的罰鍰金額將大幅提高!目前公平會處分違規案件,罰鍰金額皆為5萬元到2,500萬元,未來不同類型違規案件將有不同的罰鍰額度,其中,以濫用獨占地位罰最重,罰鍰金額提高到1,0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鍰上限足足增加了20倍。

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天確認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中有關裁處罰鍰部分,除將罰鍰額度大幅提高外,不同的違法類型,罰鍰金額也不同。公平會預計月底前將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原本公平會的修法版本中,針對獨占、聯合行為等惡性重大者,罰鍰金額上限提高到5,000萬元。不過,在委員會議討論時,有委員認為罰鍰上限為5,000萬元,恐怕不足以遏阻違法行為,也不符合國外重罰獨占、聯合行為的時勢所趨,堅持應將罰鍰金額再提高,最後獲多數委員同意。

公平會副主委余朝權表示,此次公平會修正公平交易法罰則,罰鍰上限大多提高到「億元」以上。以濫用獨占地位為例,罰鍰金額將大幅提高到1,0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鍰上限一口氣從現行2,500萬提高到5億元,足足提高20倍;至於聯合行為,罰鍰金額也提高到5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

不僅止於獨占和聯合行為,其他如「限制競爭」,罰鍰金額上限也調高到一億元以下。不過,「廣告不實」的部份,原本處罰金額上限擬調整為500萬元以下,最後決定不調,還是維持在2,500萬元以下。

至於大幅提高獨占和聯合行為罰鍰的原因,余朝權強調,歐盟、韓國等國家,對於大型企業濫用獨占地位都施以重罰,罰鍰金額甚至超過新台幣十億、百億元。而國內近年來有許多國際大型企業進入台灣市場,若不提高濫用獨占地位罰鍰,恐難遏阻違法行為。

余朝權也解釋,聯合行為對於市場交易秩序影響重大,所以此次也同樣大幅調高罰鍰金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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