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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修罚则 滥用独占最高罚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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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廖千莹/台北报导〕公平交易法的罚锾金额将大幅提高!目前公平会处分违规案件,罚锾金额皆为5万元到2,500万元,未来不同类型违规案件将有不同的罚锾额度,其中,以滥用独占地位罚最重,罚锾金额提高到1,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罚锾上限足足增加了20倍。

公平会委员会议昨天确认通过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中有关裁处罚锾部分,除将罚锾额度大幅提高外,不同的违法类型,罚锾金额也不同。公平会预计月底前将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审查。

原本公平会的修法版本中,针对独占、联合行为等恶性重大者,罚锾金额上限提高到5,000万元。不过,在委员会议讨论时,有委员认为罚锾上限为5,000万元,恐怕不足以遏阻违法行为,也不符合国外重罚独占、联合行为的时势所趋,坚持应将罚锾金额再提高,最后获多数委员同意。

公平会副主委余朝权表示,此次公平会修正公平交易法罚则,罚锾上限大多提高到“亿元”以上。以滥用独占地位为例,罚锾金额将大幅提高到1,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罚锾上限一口气从现行2,500万提高到5亿元,足足提高20倍;至于联合行为,罚锾金额也提高到5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

不仅止于独占和联合行为,其他如“限制竞争”,罚锾金额上限也调高到一亿元以下。不过,“广告不实”的部分,原本处罚金额上限拟调整为500万元以下,最后决定不调,还是维持在2,500万元以下。

至于大幅提高独占和联合行为罚锾的原因,余朝权强调,欧盟、韩国等国家,对于大型企业滥用独占地位都施以重罚,罚锾金额甚至超过新台币十亿、百亿元。而国内近年来有许多国际大型企业进入台湾市场,若不提高滥用独占地位罚锾,恐难遏阻违法行为。

余朝权也解释,联合行为对于市场交易秩序影响重大,所以此次也同样大幅调高罚锾金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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