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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過年彈性休 2月26日才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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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台灣教育部昨天表示,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協調,全國國中小學確定配合彈性放假,下學期開學日從明年2月23日延至26日,3月3日補假一天;教師、家長均表示,只要公家機關、學校能同步,應能配合,並呼籲補假當天不要辦活動,否則家長會很困擾。

國教司昨指出,國中小學的寒假原是1月21日至2月10日,受今年閏7月影響,導致明年除夕夜延後至2月17日,出現下學期開學一週後才過年的罕見情況。教育部協調各縣市教育局,將全國國中小學的寒假延後一週放,以接續原定17日至22日的六天新年假期。

國教司說明,上學期末最後一週,上的是下學期第一週的課程,教育部已和教科書商協議提前送書,如今又延至26日開學,還好及早告知,問題不大。

花蓮縣家長協會理事長楊奇峰說,只要提前公佈且課程時數補足,家長應該都能接受;台北市家長教育成長協會總幹事李昭瑢說,過去曾發生補假當天辦校慶,造成家長無法參加;明年3月3日補假,是開學第一週的週六,很多學校可能會規劃親師日,期盼延後舉辦。

勞工連休補上班 有觸法爭議

(記者王貝林/特稿)今年中秋節人事局臨時宣布彈性休假,引發不小紛爭,人事局記取教訓,及早訂定「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對實施週休2日後不再彈性休假的公務員,可說是一大福音,但民間企業若欲比照辦理,有些問題不得不注意。

首先,勞基法明訂勞工工時每週最多不可超過四十八小時、兩週工時不得逾八十四小時,若實施彈性休假,可能因上班日期的挪移,而有超過工時的問題;只要有勞工不願在補行上班日上班而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企業就得負擔超時工作的違法風險。

今年中秋節彈性休假,勞委會就接到不少勞工申訴。

此外,內政部草擬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已完成初審等候朝野協商,草案中明訂未來僅農曆除夕適逢週二,才可實施彈性休假;人事局打算一併納入此原則,讓四大民俗節日逢週二、四都能彈性休假,如此固可解決違法問題,但是採輪班制的企業將面臨勞工加班增加成本的壓力。

原則上,公務員彈性休假增加連續假期,不少企業也會跟進,有利民眾安排休閒活動,又可紓解四大民俗節日的交通車潮,好處多多;但此舉同時面對的違法疑慮、成本負擔,尤其對僅享勞基法年休七十一天保障的社會底層勞工(勞委會九十三年統計,逾四成勞工每週須工作六天 ),這些福利如何雨露均霑,不會永遠「一國兩制」,值得政府做全面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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