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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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黑龍江省集賢縣法輪功學員齊國英,因為修煉法輪功被當地派出所的非法人員長期監控,經常抄家,為了躲避非法人員的騷擾,她不得不離家出走,至今流浪在外。近日,齊國英投書表示,集賢縣前進派出所所長和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自2002年起至今,經常對她家進行非法搜查,她的出走也沒有使她的家庭得到安寧,這些非法人員還是經常騷擾她的家人,近期還劫持了她的丈夫,並逼其說出妻子的下落,並還稱要罰款。下面是齊國英的自述:

我叫齊國英,是黑龍江省集賢縣法輪功學員,98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我受益很大,一身的病全好了,知道了人活著究竟是為了甚麼,從那時起我才覺得活著的真正意義,對未來從滿希望。可是這樣的好日子只有半年,99年7.20中共打壓開始了,不讓修煉,不讓做好人了,我實在是不能理解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不讓煉呢?可我當時只有一個想法,我一定要修煉下去。

2002年7月25日晚上八點多鐘時,集賢縣前進派出所所長和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帶十多個人,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我家進行非法大搜查,搶走一本《轉法輪》和一些法輪功被非法迫害的資料,並強行把我帶到前進派出所非法審問,問我資料的來源。他們見我不說,就要打我。這時我的姐姐、姐夫來到前進所,同時我的外甥又給他們打電話。後來所長大叫著警告我說:「今天本想打死你的」。隨後他叫幾個警察強行給我戴上手銬,「親自」把我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時已經晚上零點了。

第二天他們又來到我家進行第二次非法搜查,把我的家翻得亂起八糟的,東西扔得到處都是。7月27日,他們連審對我審問了四次,沒有問出任何結果。在審問中,耿振東他們又是大呼小叫又是拍桌子的,當第四次審問時,他們看我還和以前一樣緘默,於是耿振東就叫來一個人,聲稱認識我並給我編造了一些罪狀,就這樣我被無端判了三年勞教。

過了幾天,家人來看我,見面後就極力勸我不要煉功,我知道這是惡警向我的家人施加壓;力的結果。家人一週看我一次,每週他們都逼我寫「三書」。我告訴他們:我修煉大法身心受益,你們都知道,我不能做對不起師父的事,不能說對不起師父的話。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一天晚上,發燒不能睡,身體很難受,連續8天不能入睡。我的外甥跟耿振東說,讓我上醫院看病,那時我已經不能行走了。可是耿振東還派了兩個武警持槍看著我,到醫院後他倆在我身邊形影不離。大夫看了說人都這樣了,還看著幹甚麼,這人心臟病很重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後來,醫生在我的嗓子裏抽出40毫升的膿來,開了藥。

在如此嚴重的情況下,他們還是不肯放我,又把我送回看守所。之後縣裏的610齊偉東和耿振東等四人又對我進行審問,強迫我寫保證書說不煉功,被我斷然拒絕。由於我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他們不想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在我外甥的努力下,他們終於在2002年9月28日把我放回家。出來後,才知道我的外甥替我寫了保證書,並給吳華上交1000元錢(沒有收據)。

2005年11月初,縣裏610和前進派出所10多個人兩台警車又來到我家,當時我不在家,問我丈夫我的去向。丈夫說:「我倆吵架後,她就走了,不知道去哪裏了」。其後他們又多次來我家騷擾,因為沒有見到我,也就作罷了。

今年9月28日晚,前進派出所的劉所長領著四個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又一次對我家進行非法搜查,收走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還有一些資料及一台切紙刀,屋子凌亂不堪。丈夫氣得心臟病發作了。即使在他心臟病發作時,耿振東還命劉所長把他劫持到公安局審問,逼他說我在哪,讓他交5,000元。丈夫說他沒有錢,也不知道我在哪。到了晚上12點鐘才讓他回家。

為了躲避中共610及警察的無端騷擾,我被迫流離失所,到今天我還是有家不能回。在這裏我想對那些還在迫害大法的人說一句:善惡有報,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了,給自己留條後路,選擇一個好的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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