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吁中國改革死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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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江河2006年11月1日華盛頓報導)一些國際人權組織星期三對中國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表示歡迎,同時也認為中國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死刑改革,最終達到廢除死刑。有的人權組織還呼籲中國公佈每年判處死刑的數字。不過,有中國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在中國廢除死刑並不現實。

中國人大星期二通過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死刑核准權將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死刑核准權改革*

總部設在倫敦的國際人權組織大赦國際和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都對中國的這一改革表示歡迎,但同時也警告說,如果中國不在死刑問題上做出更廣泛改革,把死刑的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還有可能進一步鞏固中國的死刑制度。

中國維權律師莫少平在接受中文部採訪時表示,對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應該做出正面評價,這也是很多學者和司法工作者經過多年的努力和呼籲才最終實現的目標。

莫少平說,這一改革起碼有兩種意義,“第一項是有利於中國法制的統一,因為死刑核准權的下放確實導致了各地的高級法院對判處死刑掌握的尺度差異非常大。所以我認為,收回核准權的第一個意義是有利於法制的統一,特別是對死刑的把握尺度的統一。第二,我覺得它的積極意義是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起到少殺和慎殺的作用,因為既然由最高人民法院來統一行使死刑核准權,那麼它本身從理解死刑本身的意義來講可能更側重於少殺和慎殺這方面的考量。所以這兩點我認為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公佈判死刑數字*

大赦國際亞太區總監成佩蘭說,大赦國際希望中國的這項改革是朝著全面廢除死刑方向邁出的一步。她說,只有廢除死刑,中國才能保證無辜的人不會被處死。人權觀察也呼籲中國廢除死刑。該組織亞洲部主任索菲.理查森還說,除非中國公佈每年判處死刑的數字,否則目前的改革就沒有甚麼意義。

北京的莫少平律師認為,僅僅把死刑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核准並不是對死刑改革的最終目標。他表示,除了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之外,還應該在實體上對死刑這種罪名予以修正。

莫少平說:“現在中國刑法上規定可以判處死刑的罪有68種,原來是20多種。新修改了刑法以後變成60多種。那麼,從絕對量上來說涉及到可以判處死刑的罪名是比較多的。如果說要真正做到少殺和慎殺,就應該從實體上再做進一步的修改。也就是說,對有些非暴力型的犯罪應該儘量減少死刑的使用,這是我個人的觀點。第二,如果取消死刑,這個起碼目前在中國可能還是難以達到,而且也確實可能並不為公眾一下子能夠接受。所以,我覺得取消死刑的這種呼籲在中國目前來講或者相當一段時間來講,它可能確實沒有可行性。”

*估算中國死刑案例出入大*

莫少平律師還說,他覺得中國確實應該公佈每年判處死刑的數字,而不應該把這種數字作為國家國家機密。他說,很多國家實際上對本國判處死刑的數字是不保密的,公眾都可以瞭解,也可以讓世界瞭解。

由於中國不公佈判處死刑的數字,因此目前國際社會對中國判處死刑的數字的估計存在很大的差異。大赦國際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推算出來中國去年判處死刑的數字為至少1770人,而人權觀察和許多專家估計,中國每年判處死刑的實際數字可能高達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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