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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噪孽連2分鐘 罰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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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唐聲揚、花孟璟/綜合報導〕住家附近投幣式卡拉OK的間歇性噪音,令許多人困擾不已,但一首歌通常四、五分鐘,取締噪音的量測時間規定必須連續八分鐘,環保稽查人員常常開不了單,8日修訂的噪音管制標準,把量測時間大幅降低為連續兩分鐘,只要歌聲擾人,唱首歌就會被罰三千元。

基隆市轄內經營卡拉OK形式的小吃店有三百家之多,其中以仁愛區崇安街、龍安街最密集,當地住商混合,過去常有民眾陳情店家太吵,市府民國九十一年制訂「基隆市營業場所歌唱娛樂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領有視聽娛樂業執照的小吃店,不得在深夜十一時至隔天清晨七時時段供消費者歌唱作樂,違者可處一萬至五萬元罰款,並得連續罰。

至於其他時段,適用噪音管制法一般性規定,但修法前須連續監測八分鐘,以一般歌曲長度約四、五分鐘,根本無法監測、開罰。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過去噪音量測是以八分鐘平均後的「均能音量」為告發依據,導致取締困難。另外,依行政程序法,環保局量噪音時,須同時知會被檢舉的業者,往往稽查員一到場,業者就關機,走後又依然故我,十分頭痛。

接獲民眾陳情 官方直接監測

新制實施後,尤其是低頻噪音處罰,由於不必事先知會,只需在陳情民眾指定居家測量,可避免業者「關機」逃避,只要量測兩分鐘,製造噪音的業者將難以遁形。

業者對此叫苦連天,認為政府根本是徹底封殺生存空間,一名簡姓業者說,若真要計較起來,等於每次開唱都會違反噪音管制法,就算花大錢裝隔音設備,萬一客人不小心門沒關好,聲音傳了出去,一樣會被罰,新法過於嚴苛。

唱首歌就挨罰 業者:乾脆關店

業者說,現在小吃店生意不好做,一部卡拉OK每月營收也不過一萬多元,如果「八分變兩分」,隨便一測就可能受罰,一次罰三千元,他們怎麼受得了,乾脆關店算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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