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蛇口社保案升級 萬民申請示威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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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訊】(希望之聲記者艾琳採訪報導)11月2日消息,深圳蛇口社會保險金1,800億被官方化為烏有一案近日昇級,繼9月26號萬人簽名上書活動遭警方驅散後,這次預計在11月11號由 2萬到5萬民眾參加的示威大遊行申請已遞交深圳市公安局。要求解決招商局蛇口工業區非法鯨吞巨額社會保險金問題。同時要求北京政府派工作組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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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的訴求是否能如願?萬人申請大遊行是否能成功?對此我們採訪了一位蛇口工業區的普通民眾,她對記者說:「本來根據憲法,我們是有這個權力的。申請歸申請,它批不批是另外一回事。實際上我認為目前作為地方政府,他們只是在掩蓋矛盾。就是說,你十幾年以來不管你群眾投訴什麼,他們就是壓制。只要把任何聲音壓制住了,我這裡就是先進城市,先進的地方政府。所以不去為民眾解決訴求,誰投訴誰就是刁民,誰就是危險人物。」

採訪中有民眾向本台記者表示,萬人示威遊行主要目的就是要明確表達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對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的強烈不滿;以及蛇口社保公司多年來的違規黑箱運作和貪污腐敗導致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基金大量流失,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被貪腐官員非法侵佔和剝奪.

另據瞭解,在向深圳市公安局遞交示威遊行申請書時,公安人員要求附上參加遊行示威所有人的名單。這位人士說,這是荒唐的。「遊行示威的前期有參加組織的部分人,後來有看到遊行又加入進來更多的一部分人。遊行前怎麼會產生花名冊的問題呢?憲法上寫著公民有集會、示威的自由,這本是天賦人權。只要是人的社會就要應該有這個自由。」

另據說對遊行示威的組織者,公安局則要求本人到派出所去開無犯罪證明。到公安局去申請,要到派出所開證明,也是荒唐絕頂的。

萬人示威遊行的口號是:徹底查處並且嚴懲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貪腐官員!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不容貪腐官員非法侵佔!嚴格維護企業社會保險金的全體職工所有權!… …。

「我們做這些的目標,無非就是讓中央政府知道,好讓他派工作組
下來。」

招商局蛇口工業區職工早於1981年就開始在全體職工的工資中,以185港元/每月、每人的標準繳納社會保險金,最早參保人員1981年—1995年累計有四、五萬名職工,社保金已高達5.7億元人民幣。這些資金當時佔了整個平安保險公司51%的股份.被蛇口人稱為是「血汗錢」和「養命錢」。因為這部分錢既不屬於國有,也不屬於招商集團,純屬數萬名職工的份額。

1989年 3月 中國遠洋投股平安保險公司,蛇口社保在平安保險公司占股份38.5%;
1990年 8月 蛇口工業區搶走了蛇口社保在平安保險公司股份的80%;
2001年12月 蛇口工業區又將蛇口社保在平安保險公司僅剩的7.7%股份以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場價賣掉,而賣出所得40%的錢拿去充作掌權者的年終獎金貪進腰包;
2002年 蛇口工業區在平安保險公司即將在香港上市之際,將其在平安保險公司僅剩的14.7%股份按當時折半市價118億以六份之一低價20億全部賣出。

至此,蛇口工業區全體職工20多年積累下來的千億社保金化為烏有。

2006年6月30日截至,中國平保總資產已達3587億元,若蛇口社保職工的股份份額還存在到今天的話,按38.5%計算,蛇口職工在中國平安集團的總資產份額應為:1829.億元。

蛇口工業區的萬名職工希望能把這暗箱操作的黑幕揭開,讓事實浮出水面。

「民眾要解決問題也只能衝破地方政府的各種各樣的掩蓋和封鎖。
就是逼到它最後,把情況報告給中央,中央你自己來解決吧。因為蛇口工業區是央企,中央的企業,地方政府本來級別就沒有它高。管不了他,也不願意管,甚至還可能勾結。就是我這邊有錢給你,你就把事情給補了。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我們也沒辦法追蹤到最終的原因。就是群眾十幾年來任何投訴都被掩蓋也不許吭聲。你不許犯法,不許講話。」

11月11日是蛇口工業區萬名職工申請示威遊行的日子,這一天,他們是否能在國家憲法的保護下,合法的、理性平和的舉著自製條幅走向街頭,行使天賦人權的自由?我們將拭目以待。

附件1:示 威 游 行 申 請 書
(要求解決招商局蛇口工業區非法鯨吞巨額社會保險金問題)
為明確表達我們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對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的強烈不滿,要求切實解決招商局、蛇口工業區侵佔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的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我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廣東省集會遊行示威規定,特此向深圳市公安局正式提出申請: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舉行反對招商局蛇口工業區非法鯨吞廣大職工社會保險金的非法行為,要求該問題得到切實解決的示威遊行活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的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障公民行使機會、遊行、示威的權利,維護社會安定和公共秩序,保障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不受任何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進行擾亂、衝擊和破壞。

我們是深圳市蛇口工業區的職工,蛇口工業區是全國率先建立起社會保險基金保障體系的企業。二十多年來,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金由扣除每一個職工工資中的一部分而積累起來,按照有關的國家政策和法律,企業內向每一個職工收取和累積的社會保險金的所有權益屬於該企業廣大職工,是涉及到企業全體職工生老病死這個重大社會問題的養命錢和保障金,企業領導只有對該社會保險金的保值增值的義務,而無權擠占挪用和鯨吞侵佔,企業領導的任何這類擠占挪用或鯨吞侵佔行為都是嚴重的刑事和經濟犯罪。但現在我們每一個職工的社會保險金被蛇口工業區的貪官們肆意搶劫和挪用,數額之巨大,性質之惡劣,問題之嚴重,實屬全國之首,招商局、蛇口工業區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查和糾正,相關領導的非法操作和犯罪事實必須依法得到追究和嚴懲。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領導以前所擠占挪用和鯨吞侵佔的巨額社會保險金必須完整無缺地退還到蛇口工業區職工社會保險基金中去,並重新計算核發所有全體職工的社會保險金。因為有關企業領導的違規操作而造成該社會保險基金的經濟損失,必須追究和嚴懲其犯罪行為,並依法提起這些企業領導相應的賠償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的第十一條:申請舉行集會、遊行、示威要求解決具體問題的,主管公安機關應當接到申請書之日起二日內將《協商解決具體問題通知書》分別送交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必要時可以同時送交有關機關或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和申請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的《協商解決具體問題通知書》的次日起二日內進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協議書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由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未達成協議或者自接到公安機關《協商解決具體問題通知書》的次日起二日內未進行協商,申請人堅持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有關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及時通知主管公安機關,主管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程序及時做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

我們依照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正式向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的主管公安機關深圳市公安局提出申請,主管公安機關深圳市公安局理應依照本條例及時做出許可或者不許可(必須確實具備充分合理的理由)的行政決定。
遊行示威活動的方式:
一、沿途歌唱革命歌曲兩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2、國際歌
二、大幅標語四條,內容和文字:
1、嚴格維護企業社會保險金的全體職工所有權
2、社會保險金的收益是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
3、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不容貪腐官員非法侵佔
4、徹底查處並且嚴懲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貪腐官員
三、沿途派發遊行示威目的說明的反腐傳單(附傳單全文樣張)
四、集散地點及遊行路線:
在深圳市民中心廣場近深南大道處集合,然後由西向東沿深南大道出發,遊行至深南大道紅嶺路深大劇院廣場然後集中解散並結束本次遊行示威活動。
五、遊行示威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六、遊行示威人數:兩萬至五萬人
七、起止時間:十四時到十七時
八、遊行示威負責人:劉共和
九、住址:深圳蛇口水灣頭B3棟202室
十、職業:原蛇口工業區的職工,現在失業

遊行示威申請人簽名:

遊行示威申請日期: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傳單的標題及全文內容樣張)
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貪官
非法地肆意鯨吞巨額社會保險金的事實真相
我們是深圳市蛇口工業區的職工,蛇口工業區是全國率先建立起社會保險基金保障體系的企業。二十多年來,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金由扣除每一個職工工資中的一部分而積累起來,按照有關的國家政策和法律,企業內向每一個職工收取和累積的社會保險金的所有權益屬於該企業廣大職工,是涉及到企業全體職工生老病死這個重大社會問題的養命錢和保障金,企業領導只有對該社會保險金的保值增值的義務,而無權擠占挪用和鯨吞侵佔,企業領導的任何這類擠占挪用或鯨吞侵佔行為都是嚴重的刑事和經濟犯罪。但現在我們每一個職工的補充養老金被蛇口工業區的貪官們肆意搶劫和挪用,數額之巨大,性質之惡劣,實屬全國之首,請看以下確鑿的事實:
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產生:
1985 年10月蛇口社會保險公司成立。當時時任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主持工作)的熊秉權同志(熊秉權同志後來升任為深圳市檢察院檢察長)曾經多次親口向蛇口社保公司的歷任總經理說:社保的資金是開發和建設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群眾的血汗錢,養命錢,你們可不能亂花錢,亂用錢,亂投資,一但造成直接和重大的經濟損失,這就將是對所有蛇口工業區全體職工的極大犯罪啊。

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基金的初期運作:
蛇口工業區早於1981年起就在全體職工(包括外商企業和工業區直屬企業的所有職工)的工資中,以185港元/每月、每人的標準扣繳徵收的社會保險金,作為今後職工醫療,工傷和養老退休的保障基金。最早參保人員1981年—1995年蛇口社保與深圳市社保局合併前累計有四、五萬名職工,蛇口工業區全體職工的社會保險基金已累積高達5.7億元人民幣。被蛇口人稱為是絕對不能動用的職工的「血汗錢」和「養命錢」。

1988年3月由蛇口工業區屬下的蛇口社會保險公司與深圳市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共同投資成立了「蛇口(後被改名為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蛇口(後被改名為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港幣各5000萬,事實上雙方實際投資為人民幣、港幣各3000萬。蛇口社保公司全部用全體職工的社會保險基金實際投入人民幣和港幣各1530萬,蛇口社保公司占51%的股份(這股份完全是蛇口數萬名老職工的「養命錢」和「血汗錢」來投資的,應全部屬於當時參保職工的民眾股份。既不屬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也更不是屬於香港招商局集團,也不屬於國有資產股份,屬於蛇口職工社保基金的優良資產,按國家社保金管理條例規定只能增資增值,不能被他(它)人侵佔,招商局蛇口工業區就是蛇口社保公司的「上級」侵佔!實際上是「內部」搶劫都是非法的!!)另外深圳工商行信託公司占49%股份才屬於銀行股份(證據見:《關於建立平安保險公司總協議書》)。

1989年 3月由於中國遠洋加盟投股加入平安保險公司,蛇口社保在平安保險公司占38.5%股份,蛇口社保仍然是平安保險公司第一股東(證據見:《蛇口職工補充養老保險投資股權、平安保險公司相關現金、紅股、股權轉讓情況表》)。

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基金多年來的違規黑箱運作,造成資金大量的流失:
一、投資平安保險公司的問題。1990年 8月蛇口工業區領導在明知嚴重違法的情況下,卻通過一份「內部協議」非法地(強行收購)以平價(人民幣、港幣各14301076元),搶走了蛇口社保在平安保險公司股份的80%,致使蛇口社會保險基金投資在平安保險公司只剩下7.7%的股份(證據見:〈關於平安保險公司「甲方」股份權益內部協議〉)。

2001年12月蛇口工業區又將蛇口社保在平安保險公司僅剩的7.7%股份以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場價賣掉,而賣出所得40%的錢拿去充作掌權者的年終獎金貪進腰包。

2002 年。按平安保險公司當時公佈的總資產為1650億計算(由於蛇口工業區陸續出賣被其所把持的屬於蛇口職工的平安保險公司股份,其在平安保險公司僅剩下 14.37%股份了),蛇口工業區在平安保險公司僅剩的14.37%股份也應當價值237億1050萬元,但是在平安保險公司快要在香港上市之前,招商局的董事長卻將這僅剩下(價值237億1050萬元)全部14.37%的股份以20億元低價賣出(證據見:中央電視台2003年5月13日對話節目〈招商局董事長秦曉答觀眾問〉)。

二、投資金蝶軟件公司的問題。1998年1月蛇口社保在金蝶軟件公司占40%的股份被蛇口社保公司總經理賣給自己的親戚,而且賣出股份而得到這些資金根本沒有入蛇口社保公司的帳目。

以上的兩宗都還是蛇口社會保險公司盈利的投資項目,現在蛇口社會保險公司在這兩個公司所佔的股份為零。

三、投資金利美公司的問題。投資金利美最後資不抵債,股權損失318萬元,應收款損失合人民幣1990萬元(證據見:蛇口工業區審計室1997年蛇口社會保險公司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四、投資全資企業蘭杜公司的問題。全額投資的蘭杜公司從1992年成立就沒有盈利過(證據見:蛇口工業區審計室1997年蛇口社會保險公司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五、投資大連房地產的問題。投資大連房地產2651萬元,僅回收15萬元(證據見:蛇口工業區審計室1997年蛇口社會保險公司財務收支審計報告)。
六、資金支出中大量違規的問題(證據見:蛇口工業區審計室1997年蛇口社會保險公司財務收支審計報告)。1995年匯往大連的172萬中的120萬資金,
在95年3月到 97年11月期間去向不明,資金消失;

投資在福州的房地產福明苑項目2526萬元在蛇口社保公司賬面上消失;在福明苑項目上放棄了債權,4859萬資金白白送給對方了;

蛇口社保財務部資金餘額與證券部的對帳單不符,其中差額為6969萬元;
蛇口社保證券部接連兩次咨詢購買彩虹股票合理性,僅每次咨詢費就支付249萬元;

蛇口社保歷任經理造成的基金損失更巨大卻沒人過問,損失數額也未公佈。
以上所指出的問題僅僅是蛇口社保基金存在著嚴重的經濟犯罪問題的冰山的一個角而已,招商局、蛇口工業區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查和糾正,相關領導的非法操作和犯罪事實必須依法得到追究和嚴懲。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領導以前所擠占挪用和鯨吞侵佔的巨額社會保險金必須完整無缺地退還到蛇口工業區職工社會保險基金中去,並重新計算核發所有全體職工的社會保險金。因為有關企業領導的違規操作而造成該社會保險基金的經濟損失,必須追究和嚴懲其犯罪行為,並依法提起這些企業領導相應的賠償責任。

為明確表達我們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對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的強烈不滿,以及蛇口社保公司多年來的違規黑箱運作和貪污腐敗擠占挪用而導致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基金的資金和收益大量的流失,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被貪腐官員非法侵佔和剝奪,所以我們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依法舉行本次示威遊行。

嚴格維護企業社會保險金的全體職工所有權!
社會保險金的收益是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
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不容貪腐官員非法侵佔!
徹底查處並且嚴懲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貪腐官員!

附件2:關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各類違法情況之事實
及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各種合理訴求之匯總

一、關於蛇口社會保險金基金被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問題:鑒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企業領導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的事實,數額之巨大,性質之惡劣,實屬全國之首。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的社會保險金被企業貪官肆意挪用和搶奪,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被貪腐官員非法侵犯和剝奪,以及因為蛇口社保公司多年來的對其所操控的蛇保基金進行違規黑箱運作和非法擠占挪用的情況,而造成了蛇口工業區職工的社會保險基金的資金和收益大量的流失的結果。(事實見《招商局蛇口工業區侵佔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產權及黑箱經營違規運作導致社保基金和收益大量流失的事實真相》一文)

廣大職工對蛇口社會保險金基金問題的合理訴求:蛇口工業區是全國率先建立起社會保險基金保障體系的企業。二十多年來,蛇口工業區社會保險金由扣除每一個職工工資中的一部分而徵集積累起來的,按照有關的國家政策和法律,企業內向每一個職工收取和累積的社會保險金的所有權力和收益應該屬於該企業廣大職工的,也是涉及到企業全體職工現在和將來所有的生老病死這些重大社會問題的養命錢和保障金,蛇口社保公司只有對該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的義務,而無權進行任何的擠占挪用和侵佔鯨吞,任何這類擠占挪用或鯨吞侵佔的行為都是嚴重的刑事和經濟上的犯罪。蛇口社保公司多年來對其所操控的蛇保基金進行的違規黑箱運作和擠占挪用的情況,從而造成了蛇口社會保險基金的資金和收益大量的流失,廣大職工合法享有的權利被貪腐官員非法侵佔和剝奪的結果,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對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非法鯨吞廣大職工的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強烈不滿,認為對於招商局、蛇口工業區非法鯨吞廣大職工巨額社會保險金一事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查和糾正;相關領導的非法操作和犯罪事實必須依法得到追究;招商局、蛇口工業區的領導以前所擠占挪用和鯨吞侵佔的巨額社會保險金必須完整無缺地退還回蛇口工業區職工社會保險基金中去,並重新計算核發每一個職工的社會保險金。因為有關企業領導的違規操作而造成該社會保險基金的經濟損失,必須追究和嚴懲其犯罪行為,並依法提起這些企業領導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關於蛇口工業區住房公積金的違法問題:蛇口工業區在住房公積金問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事實上早在1995年蛇口工業區就已經沒有再向蛇口工業區的職工提供「職工福利房」了,但是蛇口工業區卻欺騙深圳市社保局,以「我們蛇口工業區提供給職工的是福利房」為借口,拒絕向深圳市社保局繳納職工足夠的社會保險金,在職工的工資中也不包含「住房公積金」成分,這也是蛇口工業區對政府、社會和職工進行的犯罪。

廣大職工對蛇口工業區住房公積金問題的合理訴求:社會保險金(即「四險一金」的總稱,其中的「一金」即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政策法律強制企業與職工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執行的一項法令,而蛇口工業區一直以來卻在住房公積金的事情上嚴重違反和抗拒國家法律和政策。事實上早在1995年蛇口工業區就已沒有再向蛇口工業區的廣大職工提供什麼「職工福利房」了,現在在蛇口工業區連「微利房」的政策都已結束,現在事實上實際提供給職工的是商品房。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的工資上應該增加那部分住房公積金的貨幣補貼;蛇口工業區多年以來未給予廣大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應該予以全數補發給廣大蛇口工業區的職工。

三、關於職工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下崗與到社會上失業的時間劃分錯誤: 1996年蛇口工業區作為一個企業才將在其企業內的下崗職工交給地方政府成為社會上的失業人員,事實上真正辦完各種手續檔案的交接一直拖到97年底才全部完成,但是蛇口工業區卻將那部分在其企業內的下崗職工94年至96年的企業內下崗的期間,非法地算作那部分職工在社會上的失業的期間,這又是蛇口工業區對政府、社會和職工進行的犯罪。

那部分職工對企業內下崗與到社會上失業的時間劃分問題的合理訴求:蛇口工業區從建立起始終就是一個企業,職工在其企業內的下崗期間應該一直到96年地方政府接受他們成為社會上的失業人員時,他們的下崗職工身份才轉變為社會上的失業人員的身份。因為蛇口工業區對原來在企業內的下崗與到社會上失業的時間錯誤劃分的違法做法,那部分職工要求政府糾正對原來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的下崗與到社會上失業的時間的劃分錯誤,因為這個錯誤也進一步引發了原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待崗的下崗職工以下一系列的權力與利益的被侵犯與剝奪的問題:

1、下崗期間的下崗津貼。蛇口工業區這個國有企業剋扣了下崗職工原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所有下崗期間的下崗津貼;

2、94年至96年這段時間內的社會保險金。蛇口工業區這個國有企業剋扣了原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下崗職工94年至96年這段時間內的社會保險金;

3、下崗期間的福利待遇。蛇口工業區這個國有企業剋扣了下崗職工原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所有下崗期間的福利待遇;

4、失業救濟金。蛇口工業區這個企業剋扣了原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下崗職工被96年起開始失業時應該得到的所有失業救濟金;

四、國有企業職工工齡結算補償。因為蛇口工業區這個國有企業知法犯法肆意妄為地侵犯職工的權力和利益,原在蛇口工業區企業內下崗的那部分職工要求政府糾正蛇口工業區這個國有企業這種違法行為,要求政府不光責令蛇口工業區補償那部分職工以上的三項權利,而且要求政府責令蛇口工業區按照國務院頒發的[93]111 號令,對那部分國有企業職工進行國有企業職工工齡結算補償。

蛇口工業區職工合法享有的以上所列舉的各種權利被企業貪腐官員非法侵佔和剝奪, 我們廣大職工對於企業領導知法犯法、肆意妄為地侵犯職工權力和利益的違法行為強烈不滿,蛇口工業區這些非法行為必須得到糾正,蛇口工業區以前所剋扣和剝奪職工的所有的下崗津貼、所有下崗期間的福利待遇、94年至96年間的社會保險金、必須完整無缺地補還給蛇口工業區的那部分職工,並按照國務院頒發的 [93]111號令,重新計算核發對那部分國有企業職工進行國有企業職工工齡結算補償。因為有關企業領導的非法行為而造成對那部分國有企業職工的經濟損失必須得到補償。

這是我們蛇口工業區廣大職工向有關政府機構呈報的蛇口工業區違法侵犯職工一系列具體的權利和利益事實和理由的訴求陳情書。

蛇口工業區職工具呈
2006年10月27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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