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單一金融機構持公債比例不宜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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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二日電)對於是否該限制單一金融機構持有單一公債比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希望近期發行的公債,單一金融機構持有不要超過10%比例,但是採道德勸說,因為強制性的話,不符合市場機制。是否要限制持有公債比例,目前尚無定論。

十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自2004年上市後,交易量並不活絡,金管會委員李賢源在2004年底起,召集證期局、期交所及櫃買中心舉行多次「活絡公債期貨市場會議」。

證期局指出,在研議過程中,市場普遍認為公債券源不足,且流通性不佳是因為期貨交易量低的主因之一,因此在今年9月29日召開「健全公債現貨及活絡市場建議方案」會議,就單一金融機構持有單一公債比例應否管理的問題,徵詢與會者意見。

張秀蓮指出,不管是銀行或保險公司,其持有公債,有其資金運用流動性考量,是否限制持有公債的比例,還未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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