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扁馬案說起 美西華人學會研討台灣民主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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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道)美西華人學會(Chinese American Professional Society)于12月17日下午在洛僑中心舉辦了2006年度最後一次研討會,通過討論台灣政壇的國務經費風波和台北高雄市長選舉的結果對臺灣的民主法制做了回顧與展望。會議由美西華人協會前理事長向龍律師主持,邀請了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創會會長林清吉和首席監事長張德芝、前僑選立法委員營志宏律師和前囯大代表孫英善發言。

林清吉會計師首先從審計的角度分析了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和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事件。林清吉說許多媒體和老百姓對這些經費的用途仍不十分清楚。實際上無論是國務機要費還是首長特別費都是爲了行使職權或公務所需的支出,而不能視爲首長的所得。所以報銷費用需單據憑證。他傾向于馬英九的特殊費屬於程序上的疏忽,即其會計人員用大發票補了小發票,而陳水扁的機要費則有公款私用之嫌疑。

張德芝會計師的觀點是這兩個事件的政治性比審計性要大,制度上的問題比實際問題大。他通過自己在第一洲際銀行20多年的工作經驗說明在大公司幾乎人人都用過假發票,原因是經常有發票丟失或忘記開的情況,所以只好胡亂找個收據補上。同時他感到這些特別經費實際上都被大家當成了自己的私房錢。因此他認爲陳水扁和馬英九的最大錯誤是沒找個好會計師管錢,而陳水扁的問題很大一部分出在其夫人身上。同時他提到了總統機要費的“案外案”之說,即在收到禮物后有沒有影響陳水扁做決定,他個人認爲這比開假發票的問題要嚴重得多。

總統機要費案開庭日,對台灣憲法第52條所規定的「總統刑事豁免權」成為法庭上攻防重點。對民進黨團和第一夫人的律師團在法庭上對第52條的解釋,營志宏律師指出了三點他認爲荒謬之処:即把憲法52條規定的“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擴大到不受偵查、審訊和作證;同時只要所涉案件與職位相關,不僅在其任期之内以致永遠都享有此刑事豁免權;再有就是把只賦予總統的豁免權擴大到其周圍的人。

對於民進黨在高雄市選舉中意外勝出,有專家認爲這與台灣民衆的本土意識有關。同時多位專家都提到擴大咨詢的透明度對選舉的公平合理性,對整個民主制度的實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與中國大陸胡錦濤政府的肅貪運動相比較時,營律師指出大陸的肅貪運動雖然看似雷厲風行,但是因爲其政治沒有透明度,人們永遠只能看到冰山的一角,而且其肅貪取決於領導者的決心,如果他們認爲會動搖黨本就不會去做。相比之下台灣的立法院很活躍,天天有人去暴料,媒體也很活躍,天天有人在挖,所以即使執政者不想肅貪,老百姓也可以推動。但是台灣也有問題,原因是台灣的司法不獨立,搞了半天到了法院沒事了。所以要做到真正肅貪成功,無論台灣和大陸在制度上都需要大幅改進。只有實現完全的民主,肅貪才有希望。

主持人向龍律師還特別以台灣曾經厤的SARS風波為例來説明民主制度有類似警報器的作用。他說如果這個病在一開始就顯露出來,讓醫護人員知道並做防備措施,就可防止以後釀成巨大災變。在政治和日常事務上很多都有這個現象,換言之怎樣才能把問題先顯露出來,讓大家了解后集中智慧去處理,而不是一味地掩蓋。而在一個專制的體制下,警報器就響不了。因爲所有的權利集中在某個中心點上,沒有人去做吹警笛的人,最後就像泰坦尼克號,快沉下去的時候人才知道。而民主制度是靠信息來源不受阻擋,以及人們可以自由討論和投票選舉來保障的。要能使選舉機制真正反映現實也必須是老百姓能夠得到准確可靠的咨詢。

美西華人學會成立于1979年初,現有會員400人,包括大學教授、醫生、律師、工程師、會計師及銀行家等各行業的專業人士。學會旨在促進華人學術上的聯繋和切磋,並提供人文社會,科學工程及財經、生物醫學方面的意見與服務。學會每年都舉辦學術研討會和年會,曾邀請丁肇中、李昌鈺等200多位著名的專家學者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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