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利:中國: 納稅人革命

楊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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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根據中國現行憲法和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全國縣、鄉兩級人民代表的新一輪換屆選舉將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各地陸續進行。在當前的中國,縣、鄉兩級人民代表是唯一法定允許直接民選產生的公職(村民委員會是農民自治組織不屬於法定的政府機構)。雖然人們對中共當局操縱的選舉普遍缺乏信任,因而缺乏參與的興趣,對最基層的人民代表—–尤其是為數不多的真正的人民代表—-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改變不合理的現狀普遍存有懷疑,但是我堅定地認為,只有抓住身邊點點滴滴的機會,積極地行動起來,才能切實營造並擴大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空間,最終火燒連營促成整體的社會變革。所以,我竭力呼籲,有志代表一方民意參與政治過程的人士,有志監督當地政府運作,抵制官僚腐敗的人士,有志為一方民眾請命謀福的人士,勇敢地站出來,打破中共當局對候選名單的操縱或壟斷,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競爭人民代表的席位;我也竭力呼籲,有選舉權的九億同胞積極參與選舉活動,擺脫中共當局和任何其它惡勢力的操縱,自主地行使民主權利,把票投給你最信任的候選人。

(作者1989年6月3日在天安門廣場)

今天是6月4日,「六四」大屠殺17週年紀念日。以「反官倒,反腐敗,爭民主,爭自由」為主體內容的「1989年民主運動」(下稱八九民運),正確地把建立一個公正的、合理的、人民普遍幸福的社會的希望寄托在剷除腐敗政治、建立民主制度之上,而且堅信,實現民主政治是以保障自由結社、自由言論、自由集會、抗議、示威、遊行、自由選舉等政治人權進而保障全面人權為其必由過程和最終結果的。這場得到民眾普遍同情和廣泛參與、而最終被中共當局血腥鎮壓的民主運動,對蘇聯和東歐共產專制國家的人民結束一黨專政建立民主國家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把國內各階層和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人權狀況和民主化進程的關注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共當局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迴避人權問題了。為了抵禦世界性人權潮流對其專制堡壘的衝擊,中共當局為其功能強大的宣傳機器裝備了「生存權是首要人權」的人權理論。從實質上講,這個理論是似是而非的,而中共當局正是利用其含渾不清的涵義、解釋的隨意性來混淆視聽的。假如「生存權」是指「生命權」的話,「生存權是首要人權」的結論是沒有錯的。但是問題在於,這個結論並不是中共當局想要傳達並灌輸給人們的信息(要知中共當局在生命權上的記錄惡跡斑斑),它要傳達並要灌輸的信息是:生存權就是指擺脫貧窮進而提高物質生活水平的機會和權利,這個權利優先於其它權利,而其它權利—尤其是政治人權—的行使不僅不是「生存權」的保障,而且,因為會帶來混亂和不和諧,它們還是「生存權」的危害是與「生存權」水火不容的,而中共一黨專政嚴密的政治控制和高壓的穩定恰好為「生存權」提供了保障。中共的人權理論巧妙地把本來相輔相成的各種人權互相對立起來:民眾的嘴巴用其說(真)話就會影響其吃飯,民眾的手用其(自由地)投票就會影響用其創造財富,民眾的眼睛用其監督政府就會影響用其憧憬未來。

可悲的是,中共當局想要傳達和灌輸的信息相當程度上被接受了,至少在可見的表面是這樣。初看起來,這似乎比荒謬的理論本身更加荒謬,但是背後的原因卻是任何認真思考中國問題的人都不能忽視的。

中共當局一直用亂嚇唬國人:只要民眾行使政治人權來限制官僚的權力腐敗,抵抗其對人權的踐踏,維護自己的利益,天下就會大亂。這個恫嚇並非沒有幾分真實性,人們對它的相信也並非沒有幾分道理。這就像乘客對待劫機犯的威嚇一樣,容不得不相信:安靜順從地呆著雖然不舒服,但是基本上還可以保全生命,起來反抗就會全機大亂,很可能落得個機毀人亡。這樣一來,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忍耐,而且還會仇視「蠢蠢欲動」的人,似乎他們成了真正的亂源。久而久之,人們還會生出「斯德哥爾摩心理病態」—對劫持自己奴役自己的人產生感情依賴。就這樣,「中國不能亂」就成為涵義不清但頗具魔力的一句話。民要人權、民心思變、民心怕亂成為中國的基本現實。

但是內外壓力一直嚴正地真實地存在著,中共當局並非沒有意識到其一黨專政專制統治的合法性危機。他們一邊變著花樣在馬克思、毛澤東、鄧小平、孔夫子那裡尋找並製造維護其統治合法性的說詞,一邊像早期的希特勒政權、菲律賓的馬科斯政權、印尼的蘇哈托政權、馬來西亞的馬哈蒂爾政權以及所有其它右翼專制政權一樣,把發展經濟當作證明和鞏固自己統治合法性的救命稻草,這也是「生存權”理論的另一個潛台詞。

比上列國家的狀況更為糟糕的是,中國的經濟發展、經濟改革的起始點是中共靠槍桿子剝奪私有財產建立起來的政府全權計劃的公有制,權錢從一開始就合二為一。經濟賴以發展的生產資料、資金,自然資源,生意機會,財富分配統統掌握在各級權力者手中,生意規則的制定者、執行者、監管者、裁判者以及具體的生意人都是各級政府的官員。結果呢,操刀分蛋糕的人就是第一個拿蛋糕的人,所以保障公民的選擇、更換、監督、批評、限制政府權力的權利比上列國家就更為重要,是公正、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由於中共當局對民眾政治人權的剝奪,中國的經濟改革從一開始就蘊含著政治和社會危機。一方面中共當局引進市場機制、開放國際貿易和投資以及不斷擴大政府基建投資(用納稅人的錢)維持著高速度的經濟增長,以此為其專制統治正名,另一方面,缺乏監督和限制的權力在中國每一個角落,在市場運行的每一個環節貪婪地撬取經濟利益,所謂「權力腐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在中國得到最淋漓盡致的證實。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錢」自然向「權」靠攏,尋求權力靠山,爭占各個商業領域的優先機會和逃避非公平惡性競爭的法律和社會責任。號稱是無產階級先鋒隊的共產黨赤裸裸地變成了暴發權貴資本家,變成了資本家(包括外國商人)的代理人。大部分在中國經商的發達商人,跨國的、全國性的、地方性的,甚至鄉鎮範圍內的,都和政府某部門、某官僚有著這樣那樣的袒護其利益的不正當關係,我稱這些商人為官商。

中共當局對權力的腐敗既恨又愛。一方面政府官僚的腐敗引起無權力者的普遍不滿,對其政權造成草根性威脅,也嚴重影響了其國際形象;另一方面巨大的經濟利益、發財機會增強了各級官僚對專制政權的效忠,從而增強了政治體制的穩定性,而「穩定」恰恰是中共當局的的最高原則。如果說「官僚腐敗」換取「效忠」進而換取「穩定」是不得已的結果,中共當局有意無意為之的話,那麼「花錢買穩定」卻是中共當局這個時期有意為之的主動政策了。現在我們就來看看「花錢買穩定」策略的背景和它的內容是什麼。

中共當局果真能像他們的「三個代表」理論宣稱的那樣「代表絕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話,它就不是專制政權了,這一點他們比誰都清楚。既然不想放棄一黨專政,民眾的利益就不能普遍反映到各項政策過程中,這樣反過來就會動搖一黨專政的草根基礎。為了他們所需要的「穩定」,他們就用利益抓住操作這個社會大機器運轉的各個關口部位的人。除了黨、政、軍、各級權力在握的官僚和官商外,這些人還包括,與政府分享話語權的學校、研究機構,新聞出版機構,文學、藝術、體育團體的「知識分子」,執法的警察、稅務,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公務員,黨軍中的軍人等,我不甚嚴格地稱他們為「官幕」。中共當局拿納稅人的錢向他們買好,國家的工資、待遇、醫療保健、社保福利、住房等政策、法規越來越向他們傾斜,以換取他們對現行政治秩序的認同,這就是中共當局的「花錢買穩定」的政策。這和公正的市場經濟中精英分子在競爭中獲得更多利益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和官僚腐敗獲取利益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它是政府主導的、公開的、以合法的形式進行的向官僚、官幕傾斜的財富再分配。他們由此獲得的實際經濟收入與普通工人、農民相比是極不相稱的,差距之大世界上少有。

中共當局的收買政策是相當奏效的。特別是有一定話語力量曾被認為是社會良心的「知識分子」,迅速從1992年以前與中共政權的對立情緒中融化出來。雖然他們對官僚和官商也有諸多不滿,也時常發出些批評的聲音,但是大的利益的趨同性使他們中的主流成為現有政治秩序的擁護者。他們慣用非共產黨的正統語言,而實質上發出維護專制政權的「國情」論、「生存權」論,「穩定」論的有效聲音,自覺不自覺地維護著共產黨騙人的歷史和現實謊言,有時「忠臣」式地發出一些治標不治本的「諫言」恰如其分地烘托出中共當局的「開明」形象。當然他們不會不顧羞恥地承認因為利益和怯懦而支持專制腐敗的政治現實,而是以某種更高的原則和面目出現。這一切都構成了哈維爾先生(領導捷克「七七」憲章運動成功推翻共產黨政權建立民主捷克並任民選總統)所說的「權力的可鄙基礎」。

佔盡中國的政治權力、經濟資源和話語權的官僚、官商、官幕形成了維護現有政治秩序的三角竹幕,高速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以更高速增長的比率流向他們。在許多觀察家眼裡,他們就是中國經濟改革的成果,他們甚至就是中國,他們說政治人權在中國不重要,政治人權在中國就不重要,他們說「中國不能亂」,政治人權的行使在中國就是亂源。 「六、四」大屠殺以及隨後的全國大捕殺大整肅的殘酷性的確在民眾心理上造成了普遍的威懾。非常容易理解,人們,包括八九民運的參與者和骨幹,放棄直接反抗或反抗,把興趣、熱情轉向非政治領域,經營自己的私人生活。大規模組織化的、具有全局意義的人權民主運動在中國基本消失。這個期間的任何一次農民、失業工人、民工維護自身權益的集體行動都被中共當局及時扼殺在搖籃中,領導人及骨幹多遭拘捕判刑的懲罰。本應對他們進行道義支持的「知識分子」基本上是袖手旁觀,形不成有力量的聲音。事實上,人們都沒有抹掉對八九民運以及後來的有組織維護自身權益活動的領頭人、骨幹付出包括生命在內的昂貴代價的記憶,在潛意識裡抹不去對專制鐵拳的恐懼。隨著時間推移,這種恐懼就轉化成玩世不恭、對是非問題不敏感、漠不關心、佯裝超然瀟灑聰明有智慧不激進的大儒主義,再加上強大利益的誘惑,人們在普遍接受中共一黨專政是不可更改的政治現實的同時,不知不覺地接受了它的「生存權」的理論。結果呢,無權力者,或者挖空心思努力往官僚、官商、官幕的行列裡擠,或者在他們的夾縫中埋頭討生活了。

這樣一來,在許多觀察家的眼中,中國的無權力者對政治人權並無追求,政治人權對他們的生存幸福並不必需。「生存權」理論似乎在中國就證明是正確的了。這正是狡猾的統治者意圖製造的現實:追求政治人權的經濟成本,政治風險恰恰使那些最需要政治人權保護的無權力者最無能力承擔。像一個病人,治其病的草藥生長在路途艱險的深山老林,身體健壯者有能力去挖草藥,但是沒有誘因去挖草藥,也無足夠的道德勇氣和善心去協助病人獲得草藥,而病弱的自己拔山涉水去挖採草藥,很可能未達目的地就會死在途中。在這種困境下,一般來說,他的選擇就是放棄尋藥的念頭,靠著身體健壯者有限的施捨,苟延殘喘。嗚乎哀哉,有人居然說他不需要治病的草藥。誠然,生存權是根本的,但是為了使生存權少受傷害,不受傷害,其它人權,特別是防止、抵禦和糾正政府權力對其進行侵害的政治人權是必不可少的,就如同只強調「健康是至關重要的」,卻不允許開展健身運動,不允許對身體進行保養。不允許病者用藥一樣,荒謬的理論必然在實踐上導致纍纍的悲慘結果。

中共官僚腐敗的規模以及對腐敗的心理認可程度和無恥感,縱著比,創中國歷史之最,橫著比,多年來被國際權威反官僚腐敗組織列為世界前幾位,與我們最恥於為伍的最專權腐敗落後國家列為同類。這其實早已經不是新鮮話題。最保守的說,每一個中國人,從權力的最高層到最普通的老百姓,都可以毫不費力地至少說出10個發生在他的生活圈子裡的官僚腐敗、貪污、濫權、欺壓百姓的例子。每一個中國人也都明白,只要政治制度不變,這個「盛世」鬧劇還會轟轟烈烈地演下去。

根據我2002年被捕前,在北京、瀋陽、遼陽、撫順、大慶、哈爾濱、昆明等地先後與近百名農民工的交談可知,陳昌棣、春桃在其《中國農民調查報告》中所反映的農民不堪各級政府橫徵暴斂,鄉、鎮、縣幹部和警察魚肉、欺壓、暴虐農民的現象,不只發生在安徽一省,而是全國的普遍現象。根據他們的《報告》,國務院批准許可的稅費就多達???種(作者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此處引用的數據留待查證,編輯因匆忙之中沒來得及在《中國農民調查》一書中查找這一數字,倒是在網上發現:農村費改稅後,一年來,安徽省廢除農村不合理收費項目50多種,全省共減輕農民負擔16.9億元。http://scholar.ilib.cn/abstract.aspx?A=jjygl200203008 ——編者注),各地縣、鄉鎮徵收的苛捐雜稅更不計其數。去年的「一號文件」中所謂的減免農業稅,實際上就是農民出賣自己的農產品不需要繳稅了,但是購買生產資料時,增值稅並沒有免除。據國家稅務局副局長許善達透露,僅此一項,每年每個農業人口平均繳納稅款400–500元。這對收入遠比城鎮居民低的農民來說仍是沉重的負擔,再加上外界不知的各地強收的各種苛捐雜稅,農民稅賦負擔之重可想而知。大批農民的唯一生活保障—土地—被強行征占而得不到應有的報償,被迫轉為計劃經濟時代夢寐以求而如今並無利益可圖的二等城鎮戶口而永遠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權和可能的所有權。

從計劃經濟時期就以低工資的形式向國家交納了大量所得稅的失業工人,得不到應有的社會福利保障,掙扎在溫飽的生存邊緣。他們和從來就未享受醫療福利的廣大農民一樣,成為不敢得病得不起病的人群。衛生部2003年進行的第三次全國衛生醫療調查顯示:城鄉居民應就診而未就診的比例由1993年的36.4%上升到48%,已近一半;患者應住而沒有住院的比例高達29.6%,已近三分之一;農民應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更從1998年63%上升到75.4%,已超過四分之三。有多少現有醫療技術能救治的生命因此而失去?生命在這裡標出了它低賤的價格。

倍受歧視的進城農民工,含辛茹苦地生活在城市的垃圾堆裡,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勞動創造的價值得不到應有的報償。據社科院的一位教授的研究調查,2003年全國共拖欠農民工工資1000億元人民幣,平均拖欠1億農民工每人1000元。古今中外,幹活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中國有句老話叫做「皇帝也不白用人」,為秦始皇修長城恐怕都沒發生的事,卻在共產黨統治的最好時期發生了。國家總理為一農民工追討工資,一時傳為「佳話」,可謂「盛世」奇觀。我覺得,對於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這類問題,特別是從制度根源上解決問題,總理辭職比為其一農民工追討工資的效果會更好一些。

本來義務教育的經費在中國政府的開支所佔的比例在世界上就屬最後幾名,而腐敗的官府又要雁過拔毛層層截流,致使學校只有靠額外收費才能維持。而許多學校又唯利是圖,趁機把公立學校辦成昂貴的學店,中國的納稅人從來沒有真正享受過憲法規定的九年免費義務教育。這給生存在溫飽邊緣上的工人、農民家庭造成沉重的負擔,大量少年兒童因此而失學,不失學的也只能在收費低,教學質量沒有保障的學校裡就學。從長遠上講,教育是改善生存環境的最可靠途徑,上面的狀況就意味著這些孩子的生存權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高等教育過分優待北京等大城市,造成嚴重的教育機會不平等,這種違憲的制度安排,粗暴地、毫無道理地犧牲了大批年青人應有的改善生存條件追求幸福的機會,這是赤裸裸的踐踏生存權的政府政策和實踐。

用全國納稅人的錢以及其它方式(如南水北調、全國集資辦亞運、奧運,…)供養了近六十年的北京,享盡了優越的生存特權,中共當局在觀念上、制度上、政策上對這樣的不公平不合理現實進行保護,使對外地人的歧視繼續制度化。來京工作的外地人需要辦綠卡,孩子的義務教育無法保證。甚至有身為人民代表的大學教授提案外地人進京需要辦簽證,北京儼然成了另外一個國家,搞起「京獨」來了。(我敢斷言,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將會在眾多外地人和北京人的諸多權利遭到嚴重侵害,限制和威脅的情況下舉行。)其它城市對外地人或「鄉下人」普遍存在著類似的制度性歧視。憲法規定的遷徙自由成為一句空話。市場經濟一個不可或缺的條件是勞工的自由流通,如此中國如何讓人承認其「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呢?

不依法行政、任意執法在中共政府部門司空見慣,警察、城管、拆遷、稅務等部門,暴力執法的事件層出不窮,致死人命者時有發生。司法部門執法犯法、侵害當事人人身權利,甚至草菅人命的現象更是普遍。別的不說,除了我個人的案子的始末所證實的外,自我入獄後,我曾在4個看守所和監獄羈押和服刑,我沒有遇到一個獄友的案子是按《刑事訴訟法》辦理的;沒有遇到一例未被刑訊逼供的刑事犯,每一個服刑人員都能給你講述大量發生在他身上或身邊的檢察官、法官、警官索賄收賄,胡亂判案,刑訊逼供,打罵體罰,編造證據,陷害無辜,草菅人命的事情。除了湖北的佘祥林,河北的李志平等極少數爆光的案子外,不知有多少冤假錯案尚未揭露出來,不知有多少人的生命權曾受到無法逆轉無法補償的侵害或正在、將要面臨著威脅?…….

再好的改革設想和可能的成果,甚至改革者,都禁不住專制腐敗政治的腐蝕或摧殘。世界歷史多次證明,中國歷史和現狀再次證明: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是一個社會穩定走向文明再文明的兩條腿,良好的政治是一切和平的社會改善的必要條件。從每個個人的角度上講,沒有行使政治人權的自由和保障,生存權必定受到侵害,甚至剝奪。經歷了改革後近三十年思想上、理論上和實踐上的反反覆覆,面對著權貴資本主義劫持和操縱的改革、民眾生存權處處時時遭到危害的現實,越來越多的國人再次清醒:試圖用「中國特色」塗改世界文明史發展規律的圖像的臆想,充其量也不過是駝鳥式逃避危險困境的一廂情願,許多國人也意識到,堅持自己曾經有過的追求民主的熱情是多麼可貴。

亡羊補牢,晚了也要補。中國人久欠自己的一場民主革命,久欠世界文明發展史的一場和平革命無論如何也應該破題了。我把這場民主變革,這場和平革命叫做中國納稅人革命。

像所有其它國家任何時代的政府一樣,中國歷代政府,無論它叫朝庭、國民政府還是人民政府,都是老百姓以各種形式交納的稅、費養活的,其所有的行政經費、基建投資、官員薪水的來源,都是老百姓交納的稅費(下稱納稅人的錢)。共產黨建政後的計劃經濟時期,「稅」的字眼幾乎在人們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是農民交的公糧,領取低工資的城鎮職工,創造的剩餘價值,作為政府的收入是不折不扣的稅收,那時和現在的國有企業,從法權上講都屬於全體老百姓,其利潤(如果不虧損的話)本質上也是稅收的一種歸為政府的財政收入。在炮製「生存權」理論的時候,中共當局拋出了「中國政府養活四分之一世界人口不容易」的說法,這個說法完全是本末倒置的(許多從事社會學科的海內外知識分子也跟著喝油,把這個說法掛在嘴上,不知是腦子還是良心出了毛病。),古今中外,政府從來都是靠納稅人的錢養活的。

那麼,人們為什麼要花錢養政府呢?這個問題問的好,對它的回答可以幫助釐清政府的職責是什麼、政府與人民(納稅人)的關係是什麼,什麼樣的政府才是好政府,中共政府是不是一個好政府,怎麼才能使政府成為好政府,等至關重要的問題。

生活在一方的人們,各自過著自己的生活,本來是沒有政府的概念,也沒有政府存在的。但是,隨著生活和人與人之間互相交往的複雜化,大家覺得有些事有必要達成,這些事對大家是普遍有利的,是普遍的需求,大家也感到了對一些可以共同享用的設施的需求。然而它們卻是任何個人都無法獨力完成的,或者,即使個人可以獨力完成,但是它們給自己帶來的收益遠遠比不上自己個人的投入,得不償失,因此任何個人而不願去完成的。這樣的事或物被稱為公共品。比如說在大家常過河的地方修架一座橋,比如說防止和懲罰盜賊在這一帶的偷盜和搶劫,比如說調解人與人之間的糾紛,等等。雖然誰也都不願意或無能力建一座大家都用的橋,但是,假如每人都出一點錢,集成足夠的經費建造這座橋,這樣對每一個個人來說,收益就遠遠大於投入,因此每個人都願意以這種方式成就這件公共的事。那麼這樣一來,就需要有人出來組織所有有關的活動:制定規劃、收繳管理錢財、僱用工程師、工匠和工人、指揮調度建橋施工以及後續的保衛維修工作等。組織者和完成這些工作的機制,就構成了政府,他們集的錢,就是政府賴以運作、政府工作人員賴以生存的稅收,交納錢的人就是納稅人。同樣的邏輯,納稅人納稅,政府組建警察維持治安,建立法院懲罰犯罪,調解糾紛…..。換句話說,人們對公共品的需求,催生了政府,政府是人們得到公共品的主要工具和媒介。圍繞著政府的各類活動,就被稱為政治。孫中山先生在其三民主義的論說中也曾開宗明義地說「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眾人之事就是關涉公共品的事,主要包括:基礎教育,社會保險和福利,治安,國防,立法,司法,公共衛生,公共基礎設施,環境保護,賑災,等等。

為了讓政府實施提供公共品的功能,人們不得不賦予它相應的調動人力資源、自然資源、管理使用納稅人的錢等權力,甚至包括擁有軍隊、警察,這樣的強制性力量,因此,政府有著權力濫用(不按納稅人的意圖使用權力),權力尋租(權錢交易),把權力擴張到它不應該干預的「非公共品」領域—私人領域,的自然傾向。我們中國人對政府權力無孔不入的現象,一點也不陌生。

因此,必須劃清政府權力的邊界,也就是劃清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的界線。除了我們中國人熟知的政府全權干涉私人經濟活動帶來貧窮的原因外,劃定政府權力邊界的最重要意義在於,政府不能干預、限制、剝奪人們在私領域的活動權利和自由,比如宗教信仰,生命財產,思想言論,戀愛嫁娶等,這是人權保護的最基本原因和最初始思路。由此可見,維護人權,首先是就政府和民眾的關係而言的,首先是政府權力的邊界問題,首先防範的是政府權力向私人領域的侵犯。2004年,中共當局在第一次把維護人權的字眼寫進憲法時宣稱,其「一貫重視人權的保護」,在中國生活過和正在中國生活的人都知道這是一句十足的謊言。

用納稅人的錢建立並維繫的政府,其主人自然是納稅人,政府是納稅人的「公司」,執政的政府官員就是納稅人僱用的僱員或曰僕人。這就是林肯提出、孫中山先生創造性繼承的三民主義「民有、民治、民享」的第一條,意即政府屬於納稅人。中共政權一直都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對其官員的號召,把「為人民服務」的牌子立在中南海的大門口,但是,中共政權遠遠沒有做到為人民服務,為什麼?因為中共政權只強調了「民享」,不承認「民有」,拒絕「民治」,用虛假的「民享」口號掩蓋「民有」和「民治」的根本問題。想第一口就吃到第三個饅頭,充其量是癡心妄想。假如納稅人明悟自己擁有政府,是政府及其官員的主人,而且政府執政者誠心承認自己是納稅人的僱員、僕人,那麼,政府為納稅人服務是自然直接的邏輯結果,根本不需要什麼論證和號召。所以中共當局果真想建立服務型政府,使政府為人民服務成為普遍的現實,首先就要還政於民,並開通納稅人治政府的渠道,而不是繼續實行一黨專政,壟斷所有的政府權力。

就像一個企業的董事們有權決定並隨時監督知悉企業的財務狀況一樣,作為政府的老闆,納稅人天經地義地有權決定和隨時監督知悉政府如何使用納稅人的錢。但是,中國從中央到地方的任何一級政府幾乎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預算,最好的也不過是一個籠統的數字而已。比如說,中央撥給某部門錢(納稅人的錢),為什麼要給這麼多而不是那麼多,這個部門計劃如何 花這筆錢,沒有幾個人知道,最終這筆錢事實上是怎麼花的,具體的去向也沒有幾個人知道。如此這般,納稅人的錢被濫用、貪污,被以工作的名義腐化享受掉,就是不可避免的事了。我們就來看看中國的現實。

在中國,許多政績工程與納稅人的日常生活沒有什麼關係,投入和收益比也很不經濟,各地的執政者之所以要花大批大批納稅人的錢上馬政績工程,就是為了製造虛假的繁榮建設成就,用納稅人的錢鋪設自己陞遷的道路。當然,還有另一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原因,任何一個政府工程都養肥了大批的貪官,交通的,市容的,水利的,體育的,辦公設施的,…..統統都是一樣,都是用權力把納稅人的錢轉移到自己腰包的大好機會。

從中央到地方,中共官員的奢侈豪華辦公令人咂舌。據去年某些香港報刊對內地一些中級城市政府辦公設施,用度,排場進行的調查,市長級的辦公豪華程度已經超過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元首。其實,我自己早已從我到各國和地區訪問的經驗中得出同樣的結論。與中國不一樣,世界上大部分民主國家和地區的各級政府的辦公地點都設在地價便宜的地區,常常遠離寸土萬金的商業區,辦公樓和辦公設施都非常簡樸,這本身就為納稅人省了不計其數的稅賦,而在中國,政府機關和共產黨的機關,全部佔據地價高的地段,擁有豪華的大樓和大院。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大多數農村中小學和城鎮非重點中小學的校舍房屋破舊,教學設施簡陋,有的甚至住用危房。中央和地方政府花大量納稅人的錢培養體育競技明星,並用納稅人的錢給他們發大筆獎金,使他們成為全國、各省、市最富有的人(民主國家的情況截然不同,它們的體育競技明星都是從小由家裡花錢雇教練訓練或花錢去俱樂部學練或自學成材,國家隊臨比賽才組成,幾乎不花納稅人的錢發獎金,他們的收入,主要靠他們的商業活動),納稅人的錢在體育、教育上的投入不成比例地往極少數體育競技明星身上傾斜,製造虛假的體育大國(省)形象,然而有多少農民的孩子直到高中畢業還什麼球都沒摸過?有多少學校嚴重缺少正常體育鍛練設施和場地?今年年初山西省四十幾個小學生因學校沒有操場而在公路上跑早操,被汽車撞死的悲劇,應該促使國人全面檢討中國的體育制度和政策,是要體質普遍健康、普遍享受體育競技娛樂的國民, 還是要耗巨資(納稅人的錢)培養少數幾個體育競技明星掙虛妄的面子?

同樣性質的還有救助殘疾人的問題。任何國家的公民都是願意納稅救助殘疾人這樣的弱勢群體的,中國也不例外。那麼中國政府又是如何分配這項納稅人的錢的呢?我們看到的現象是,政府花巨資(納稅人的錢)著力培養一些樣板展示給世人,殘疾人的文藝、體育樣板頻頻在國內外舞台、競技場上亮相,樣板個人贏得了很大榮譽,同時也製造了中國政府關愛殘疾人的虛假形象。但是,滿街乞討的殘疾人有誰關懷過、救助過?還有那些我們平時看不見、隱於中國社會各個角落的6000—-8000萬殘疾人得到過多少政府的實質救助?

外交政策及其具體運作一直是納稅人的信息禁區,外交部的預算及花度更是少人知曉。中國政府在與外國人打交道中就一定代表了中國的納稅人的利益了嗎?國家領導人一次出訪就拿幾百億美元的納稅人的錢搞「訂單外交」和哪些納稅人的代表商量過?在中國仍有幾千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數億國民缺乏社會保障,在溫飽線上下掙扎的情況下,拿納稅人的巨資對某些國家進行無償援助,製造大國領袖形象,又符合哪些納稅人的民意呢?

政府官僚的待遇更是一個擴散到全身的頑疾。中國的官員之多、權力之大、實際收入之高(相對於平民)均居世界首位。除了表面的工資之外,每一級官員都有相應的待遇,在住房、交通、醫療保健、用車、用人等方面,甚至葬禮和墓地方面都有著平頭百姓無法企及的特權和直接的經濟利益。這幾年人們談論高薪養廉,有人建議給政府官員加工資,中共當局也樂意這樣做了。事實上,中國官員的「合法」實際收入(不算貪污的部分)已遠遠超過以高薪養廉著稱的新加坡。一位原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承認,一個省有四五十個省(部)級幹部,中國的問題就是官太多。中國目前每30人裡就有一個官。這只是指現任的官,而中國有多少退休的國家領導人、省(部)級幹部,他們的待遇所耗掉的納稅人的錢有多少,怎麼想都不過分。那麼,中國又有多少現任的和退休的副省(部)級幹部,正、副局級幹部,正、副處(縣)級幹部,正、副科(鄉、鎮)級幹部,多少人浮於事的公務員,中國的納稅人得納多少稅才能填滿這一個一個大大小小的無底洞?

以工作的名義開宴會、請吃請喝、旅遊、娛樂是另外一個無底洞。有一個嚴肅的研究機構曾建立統計模型進行調查推算,1995年中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大小宴會,請吃請喝、旅遊、娛樂花掉相當於當年國防開支(軍費)的納稅人的錢。雖然我沒有數字說明現在的情況,但是我們誰都清楚,十餘年來,中國政府在這方面並無改觀。

中國共產黨只是一個社團,其組織不是政府機構,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但是,共產黨的黨務經費和黨的幹部的工資基本上都是納稅人的錢開支的。一個省的省長的工資由納稅人負擔是合理的,但是共產黨的省委書記的工資就不應該由納稅人負擔。假如共產黨可以用納稅人的錢作其經費,那麼,1998年按憲法賦予的自由結社的權利成立的民主黨(被中共當局打壓,其領導人和骨幹大都遭政治迫害)從法理上是否也可以用納稅人的錢作其經費?也許有人會說共產黨是執政黨,所以有所不同。暫且不論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合法性問題,就算共產黨是民選的執政黨,那也只意味著,政府實行共產黨主張的政策,由共產黨籍的政治人物負責實施,作為政府官員,其工資由納稅人的錢支付,但是共產黨自身的黨務經費,黨的幹部、黨工的薪水仍然不能用納稅人的錢支付。世界上沒有一個黨庫通國庫的民主國家先例,因為它是違背納稅人出錢建立政府的本意的。在中國,共產黨扶持的花瓶黨—-所謂的八個民主黨派—-不是執政黨,但是它們使用了大量的納稅人的錢作其經費,又是什麼道理呢?——-

以上所說的政府花費納稅人的錢的狀況,還不包括政府官僚貪污的部分,也就是以各種非法的方式把納稅人的錢轉移到自己口袋裡的部分。前不久經濟學家王紹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中國的政府收稅總額比改革初期增長了9倍,但是政府的行政成本卻增加了70倍。由此可見,中國的納稅人為了必需的公共品,除了付出昂貴的生命代價,付出了向政府屈服、生活在恐懼中、喪失人格尊嚴等精神代價外,還付出了無可計數經濟代價。嗚乎哀哉!

人們由於對公共品的需求而建立政府,然而政府一旦存在,它就有擴權、濫權、侵犯私領域、踐踏人權、公器私用、貪污腐化的自然傾向。納稅人是政府的主人,政府執政者的任免、政府的政策及其實施本應是納稅人意志得到綜合平衡,得以具體落實的過程,而且只有這個過程是納稅人真正作主的時候,上述的政府的自然惡性才能得到限制,甚至遏止。為此,簡明扼要地講,像一個企業的老闆一樣,納稅人必須掌握四個機制:執政者的僱用、監督、解雇(罷免)和糾偏糾錯。首先納稅人用自由選舉的方式決定僱用誰來做執政者,而每一個有意做執政者的人(政黨)拿出他認為最好的收稅和提供公共品的方案,並展現自己的才能和品德來爭取納稅人的選票。往往是,其方案最能平衡綜合各納稅人利益、盡可能少收稅多提供公共品、較有才能較能取得信任的人獲得執政的機會。決定誰來執政只是第一步,任何人上台後都可能偏離他競選時的許諾,甚至走向反面,因此,不能「對專制君主政體關門下鎖」卻又「讓國王掌握鑰匙」(潘恩語)。所以第二個環節就是對政府官員進行監督,這包括納稅人及時自發性的監督、納稅人的代表(人民代表)常規性的監督以及媒體的新聞監督等方式。罷免機制包括自然罷免,也就是週期性的換屆選舉中現任者期滿卸任或競選連任失敗;罷免機制還包括中途罷免,當政策或政策的實施出現大錯誤,或執政者暴露嚴重的品德缺陷時,納稅人採取行動,如公投,或人民代表循制對執政者進行罷免或彈劾。週期性換屆選舉,使納稅人拋棄自己以前選擇的執政者、選擇新人新政策成為可能,是最重要的糾偏糾錯機制。另外,中途罷免機制、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人民代表的專業問政,納稅人集會、抗議、遊行、示威的權利的行使,都是非常重要的糾偏糾錯機制。這裡所說的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自由,結社問政參政的自由,言論新聞自由,集會、抗議、遊行、示威的自由是納稅人最重要的政治權利或曰政治人權。這些權利的制度化保障和制度化運作,就是民主政治的本質內容。

民主就這麼簡單。我從來就反對把民主神秘化,複雜化,精英化,學問化。自百餘年前孫中山、康有為、梁啟超等開啟了中國民主運動至今,中國所有的專制政府和獨裁者都用中國國情特別和中國人的素質低,教育程度低為由,阻止民主政治在中國的建立,今日之中共政權尤甚。其實,當前中國最重要的國情是:中國是一黨專政的專制體制,納稅人的生存權受到專制腐敗政治的危害,納稅人從根本上需要民主政治保障其政治人權,進而永續地保障其生存權和其它基本人權,而任何納稅人,無論其素質、教育程度高低,都有能力行使上述政治權利,而參與民主政治的運行。誰都知道選擇花最少錢建最好橋的人組織建橋,誰都知道選有能力的人比選無能力的人好,誰都知道選可信的人比選不可信的人好,誰都知道競爭、監督、罷免對人多做好事正確的事,少做壞事錯誤的事的正面推動力。有人也許會說,你說的情況只涉及到非常簡單的公共品,參與像國防,外交,貨幣政策,發展戰略等等這樣的複雜的政策過程,需要一定的素質和教育程度,中國的民眾目前還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對此,我有如下四個方面的回應。其一,縣(區),鄉(鎮)級的政府都是提供簡單公共品的,為何不能讓納稅人對這樣級別的政治運作,充分行使政治人權?越早開始,納稅人的素質和教育程度就會越早準備充分,越早熟悉較複雜的公共政策及相應的民主運作機制。其二,納稅人可以選出自己信任的素質高、教育程度高的代表,參與複雜的公共政策過程,實行代議。其三,開放議政的言論自由,讓民眾接受充分的信息,聽到政策辯論各方的言論,瞭解他們 的觀點,這本身就是一個教育過程,納稅人的議政參政素質,可以由此不斷提高。其四,我們知道,大部分消費者,對汽車的一些複雜部位的性能並不瞭解,也無從判斷一輛車這些部位的質量,平時也無激勵去學習這方面的知識,但是,由於市場競爭機制的存在,廠家依然要力爭把消費者不懂的部位製造好,因為市場上存在著懂行的競爭者和專家,一旦被他們發現毛病,他們會通過市場的各種公開機制把信息傳遞給消費者,消費者可以利用法律、輿論以及他們在市場上的力量等槓桿,懲罰有問題的廠家。同樣的邏輯,只要公平、公正、公開的政治競爭機制存在,自由的言論暢通,信息開放,執政者在大部分納稅人並不精通的問題上也要做好,做得符合民意。

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對政府有如下認識:1、政府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人們需要提供公共品的機制,而不是因為某些人想統治想做王。2、政府有成為惡勢力的自然傾向,必須對其權力進行限制,劃定其干預的領域界線。政府為提供公共品而生,只能做提供公共品的工作,不能侵犯私人領域。3、納稅人納稅建立政府並支付政府運作的經費及政府官員的工資,納稅人是政府的主人。4、納稅人必須掌握政府的僱用、監督、罷免、糾偏糾錯等四個機制(即充分地行使政治人權),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政府成為惡勢力,促使其成為好政府,成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政府。

一部民主政體的憲法,首要的就是要把上面四個原則以及民主政治運作的過程和規則規範化地確立起來,而憲政民主就是在以憲法為根本大法的一套法治體系下的具體的民主政治的實踐過程。中國亟需的這場納稅人革命的宗旨,就是在中國逐步確立憲政民主的秩序。這是一個各種政治力量,包括共產黨,都參與的過程(共產黨有存在並公平競爭執政地位的權利,但是沒有搞一黨專政的權利)。因此,納稅人革命是一場全民的憲政民主運動。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開始這場運動呢?

首先,我們要樹立納稅人、有限政府,納稅人是政府的主人,納稅人必須行使選舉、結社、參政、言論、新聞出版、集會抗議、遊行、示威等政治人權來保障其生存權和其他基本人權,等觀念。為了幫助樹立這些觀念,我們必須來一場語言革命,在大眾的話語中,摒棄「公款、國家(政府)的錢」代之以「納稅人的錢」,摒棄「政府(國家)投資(補助、資助、出錢)…..」代之以「花納稅人的錢」,摒棄「黨和政府」代之以「納稅人的政府」,摒棄「感謝政府的關懷…..」代之以「感謝納稅人的救助」,摒棄「效忠黨和政府」代之以「政府效忠納稅人」,「政黨爭取受雇於納稅人」,摒棄「為民作主」代之以「政府向納稅人負責」,摒棄「黨(的)…..」代之以「共產黨(的)」,「國民黨(的)……」,「民主黨(的)……」,摒棄「黨和國家的培養」代之以「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培養……」,改「為人民服務」為「為納稅人盡職」,改「為政府分憂」為「督促政府盡職盡能」,……。

我呼籲知識界的人士,尤其教育、科研、新聞、出版、文學、演藝、體育界等的名流們,在行文、言談中用這樣的標準要求自己:10年後再回過頭來看自己今天的文章和講談時,不會因為用了某些詞或說了某些話而臉紅,更不會為自己主觀上或客觀上扮演了一黨專政的幫兇的角色而羞愧。

目前,中國只有村長和縣、鄉(鎮)兩級人民代表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雖然中共當局仍然對此過程進行控制和操縱,但是不可否認,對於獨立的,非共產黨指派、授意的競選人,仍有一定的可為空間。我呼籲有志做真正的人民代表的人士,民主運動人士,退出、脫離民運組織而仍然有心推動中國民主化進展的人士,返鄉的大學生,甚至各界名流積極投入進去,佔滿並擴充這個可為的空間。呼籲現任和將任的全國人民代表,使用憲法賦於的立法權,盡快修改《選舉法》全面開放縣級以上人民代表的直接民選,盡快開放鄉(鎮)長、縣長的直接民選,開創實質的基層民主階段,為全面民主化奠定基礎。假若您有志推進中國的民主化進程,您正在其位,正逢其時,當謀其政,當有作為。

人民代表和執政官員的產生方式,他們的權力來源,直接影響著政府行為,從根本決定政府,能否為納稅人的利益服務。這不僅是民主政治理論的公認結論,是先進民主國家和地區實踐證明的結果,而且也在中國僅有的民主實踐中得到證實。北京大學經濟研究中心對8個省的48個村莊的村民選舉進行的系統調查證實:選舉提高了村莊支出中公共品的比例,降低了行政費用和村幹部工資支出的比例,選舉對人均收入有正面影響,而且增強了村莊的自主性,降低了村莊支出中上繳鄉(鎮)政府的比例,也減少了稅收上繳數量。經濟學家王紹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發展民主政治是監督鄉(鎮)財政支出的有效途徑。陳昌棣、春桃在其《報告》的結論部分也強調,發展基層實質民主是解決「三農」困境的根本之道。

我呼籲農民以憲法賦予的自由結社的權利,組織起來成立「農會」,企業工人,進城農民工組織起來成立「自由工會」…..,各階層的納稅人,尤其是弱勢群體,都要組織起來,用憲法賦予的言論、新聞、出版、集會、抗議、遊行、示威等權利,打通多維的利益表達渠道,提高無權力者維護權利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組織化維權的水平和能力,使各自的利益訴求進入政府決策的過程中,這是任何科學決策都不能替代的。必要時採取行動集體抵抗不合法不合理的苛捐雜稅,集體抵制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命令,集體反抗暴力執法。

中共當局最近一直強調建立「和諧社會」,希望這不是打壓所有利益表達和示威抗議的,「穩定壓倒一切」方針的另一種說法。中國各界,特別是中共當局,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不合理,就沒有和諧」。張宏生先生在他最近出版的一本書裡說的一段話非常有借鑒意義:「官吏們欠農民的太多了,農民遭遇了太多的暴政、貪婪和不公正,因為缺乏正常的舒張渠道,他們應對生活中一切不公的唯一態度就是忍,委曲求全。然而極端的忍耐和極端的非理性暴力,正是一個扭曲人格相輔相成的兩面。在他們順從的表情下,仇恨和惡毒早已日積月累成深潭」。一旦一股旋風從這個深潭捲起風暴,將是不可收拾的從暴力抗爭漫延成的普遍的非理性暴力局面。我在此倡導的納稅人革命,像我一貫堅持的一樣,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是從個人維護合法權益為始,以建立一個永續的、全面地實現人權保障的憲政民主政體為結果的和平的憲政民主運動。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中國的暴力土壤是豐厚的,中國再次進入歷史的惡性循環的可能性並不是很小。一旦出現普遍的暴力局面,大家都會受害,但是潛在受損失最大的是資產階層,所有的官僚、、官商、官幕都屬於這個階層,因此,這個階層的人士都應該認真考慮這樣一個問題,是支持甚至投身和平的納稅人革命呢,還是漠不關心,甚至成為中共頑固派的幫兇,阻止中國的民主化進程,最後釀成又一輪歷史的惡性循環?

我呼籲現任的將任的各級人民代表以及具有各種保護的社會名流,勇敢地監督各級政府運作,以敢言的行為、公正的形象帶動並切實維護納稅人的言論自由,形成真正有力量的獨立的、講真話的、對任何一級政府及其官員包括最高領導人,都敢揭丑批評的公共知識分子群體或意見領袖群體。

我呼籲中共當局盡快廢除憲法前言中與憲法的實質內容相牴觸,以堅持一黨專政為核心的「四個堅持」內容。我也呼籲全國人民代表盡快批准中國政府已經加入的各類國際人權公約,並修改、廢除與其衝突的國內法律,切實督促各級政府依法行政,懲罰侵害人權的政府官員。

中國民主運動組織作為正面反對一黨專政,推動中國全面民主化進程的政治力量,應該切實地投入這場納稅人革命,全面出產中共執政當局的替代品,並讓民眾充分瞭解這些替代品,挑戰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及執政地位。替代品包括:系統的憲政民主體制的規劃,與中共當局不一樣的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環保、體育、國防、外交政策等等,在各地各級政府(目前主要是縣、鄉級)提出區別於當地中共政府的稅收及提供公共品的政策規劃,提供區別於共產黨的政黨社團,提供人民代表,政府執政者的候選人。民運應該有大批敢於組織納稅人集體維權,不怕坐牢的納稅人革命最前沿上的人物。徹底改變民眾不瞭解民主運動的理想、活動,民運與納稅人的日常生活脫節的現狀。

從1989的大規模民主運動到現在,中國又兜了一個大圈子,人們從一廂情願迴避政治人權,追求「生存權」到又一次切膚體會到,剝奪了納稅人的政治人權的一黨專政的腐敗專制政治是納稅人生存權的根本危害。我們必須改變這個政治現實。當我們接受了這個政治是不可更改的事實時,我們就成全了它的運行,甚至成了它的幫兇。我期望心願改變這個政治現實的人士,應該各自努力,更期望越來越多的人,不再躲躲閃閃,迂迴行事,「曲線救國」,而是加入到納稅人革命的正面戰場上來,世界史上沒有一場偉大的戰爭是靠游擊取勝的。

(2006年6月4日 於獄中完稿)

──原載《議報》(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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