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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春安檢查提前三週 將追究趕工承攬人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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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行政院勞委會原定明年元月十五日實施春安檢查,因最近工安事故頻傳,勞委會今天起提前三週啟動春安檢查,並擴大辦理,預計到黃曆新年開工日,檢查一萬四千廠(場)次,同時決定對刻意趕工而輕忽安全防護管理的工安事件,追究承攬人及作業主管刑責。

十七日林口工地發生勞工五死一傷災害後,二十一日及二十三日,北、高二市鐵路改建工程又發生二起勞工傷亡的重大職業災害事故,勞委會決定提前三週啟動春安檢查,除原先計畫針對臨時性、動態性的趕工、維修、清理作業場所檢查外,並擴大全面查察營造工程及石化歲修工程,動員所有檢查機構人力,確實檢查,如有違法事項或有發生危險之虞,立即停工或依法處分。

勞委會預計至黃曆新年開工日止,共檢查一萬四千廠場次,以遏止年前職災事故增高的趨勢。

對於廠場工地刻意趕工而輕忽安全防護與管理,造成勞工傷亡者,勞委會決定將追究各級承攬人及作業主管的刑責,以刑法二百七十六條業務過失於死罪,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對於重大危害作業事前通報,勞委會將針對動火作業、局限空間作業、管線拆離作業、停爐作業、大面積模板支撐灌漿等具特殊危害作業,要求事業單位提出安全計畫(含照片及專人簽認文件)通報檢查機構後始得作業,檢查機構並派員實施檢查確認,以保障勞工安全。

勞委會也將針對所有營造工地,配合工程主辦機關全面查核,發現易發生重大危害的作業,嚴查重罰,尤其針對模板支撐、施工架組拆、安全支撐、露天開挖、鋼構組配等作業之安全防護,如有不符規定,一律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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