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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腳鐐勒斃 高市警需賠償2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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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二十七日電)黃姓男子在去年四月因為家暴案被帶回高雄市警察局留置,酩酊大醉的黃姓男子從座椅滑落地上,卻被過長的腳鐐勒斃,民事法庭今天判決高市警局要賠償新台幣兩百四十五萬元。

黃姓男子因為家暴案被警方帶回留置,宿醉的他從座椅滑落,反被腳鐐纏住頸部死亡,黃姓男子父母不甘兒子冤死,提出國賠。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在去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九次酗酒家暴,警方將酒後再度對其母親施暴的黃鉎男子帶回派出所留置,但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黃姓男子忽然從座椅上滑落,被過長的腳鐐纏住頸部,員警事後發現將黃姓男子送醫,但黃姓男子仍於送醫前死亡。

黃姓男子家人認為警方涉及業務過失,以書面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國賠,今天法院判決高雄市警察局要賠償兩百四十五萬元給黃姓男子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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