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北檢發布通緝辜仲諒 時效至民國120年3月

人氣: 22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四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因傳喚、拘提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均未到案,檢方今天下午以辜仲諒涉違金控法、銀行法、背信等罪嫌,正式發布通緝令,通緝時效將至民國一百二十年三月二十七日,檢調也將函請外交部註銷辜仲諒的中華民國護照。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傍晚證實,檢察官曾益盛下午正式對辜仲諒發布通緝,依犯罪行為終了時間開始起算,再扣除檢方分案後的偵查時間,日期確定為三月二十七日。

辜仲諒涉嫌違反金控法與銀行法的背信罪,由於不法金額龐大,依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的規定,為最輕本刑七年以上重罪,依犯罪時間檢視,辜仲諒犯行適用刑法修改前的規定,即追訴期達二十年,若遭通緝得再加重四分之一追訴期合併計算,使得追訴時效長達二十五年。

專案人員表示,檢方對辜仲諒發布通緝後,全案可能先偵結在押被告張明田等三人,至於辜仲諒部分則以通緝案暫時報結,等辜到案後,才簽分「偵緝」案進行調查,檢調後續偵查重點,將指向中信銀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前中信金策略長林孝平兩人,檢方先前曾兩度以證人傳喚兩人均未到案,若再傳不到,檢方考慮拘提兩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