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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拒議員關說遭懲處 李逸洋盼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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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二日電)高雄市員警因拒絕市議員關說,遭調職懲處。台灣內政部長李逸洋今天表示,事件情節「不構成需要被懲處」,高雄市警局應協助員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申訴,希望撤銷原處分。

媒體報導,高市一名員警日前對酒駕民眾執行酒測時,高聲嚴拒某位市議員的關切,並呼叫警網支援酒測,引發議員不滿;交通大隊隊長為平息議員怒氣,將警員以「應對過當」記申誡調職。

李逸洋說,上午一看到這則報導,他非常重視,立即致電警政署長謝銀黨詢問;經了解,員警是依法執行酒測,面對議員前來關切,員警說「請議員不要再說情,又不是沒有給妳講過情」,此舉被認為應對失當,遭到懲處。

此外,李逸洋表示,議員另要求分隊長報告,但值班員警沒有在第一時間轉告分隊長;分隊長因故未立即回話,且未依議員要求前往其服務處報告。值班員警和分隊長也遭申誡。

李逸洋說,員警執法時態度可以溫和,但立場要堅定;這個事件的情節不構成需要被懲處,他要求高雄市警局協助三位員警,依法提出申訴,希望撤銷原處分。

李逸洋補充說,「我擔任過八年的台北市議員,沒有叫過任何一位員警到辦公室報告」。

他強調,行政院長蘇貞昌上任後,一再要求員警嚴正執法;執法時不分對象、身分、階層,一律依法辦理,「內政部一定會力挺第一線執法的基層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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